本網記者 王婭莉
近日,本網接到大連消費者李先生投訴,反映他從大連甘井子區華北路492號利星大連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星公司”)購買的全進口S400L4M邁巴赫奔馳車,總價為170萬多元,因為被更換了輪轂及輪胎,導致該車故障不斷,無法使用,認為利星公司在改裝車輛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要求賠償購車款并公開賠禮道歉。
奔馳新車 遭遇改裝
李先生在投訴中稱:“我于2015年2月28日,從位于大連甘井子區華北路492號利星大連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購買S400L4M邁巴赫奔馳一輛,當時市場價約159萬。當時展廳輪轂為鋁制輪轂,銷售員看到我不是很滿意后,介紹了其他款式的輪轂并敲定一款鍛造輪轂,并告知需額外交付14萬,于是于2月28日交付定金20萬,約定3月15日前付款提車。提車一個星期后,使用過程中儀表盤就發出報警,顯示輪胎氣壓不足,找到利星公司。利星公司認為沒有問題只進行了簡單的調試。之后還是發出報警顯示輪胎氣壓不足。針對這個問題我數次找到利星公司,利星公司沒有給出正確的解決辦法。無奈我只好找到汽車輪胎修配廠,修配廠的工作人員說,車上的輪胎根本就不是防爆胎。我很驚訝,當初購買汽車時銷售人員介紹,該車是防爆胎(該車無備胎),我帶著疑問找到利星公司。利星公司承認更換了輪胎,但堅決否認給我安裝的不是防爆胎,但后來經過多次交涉,利星公司給我更換成了防爆胎,但該防爆胎仍不是符合該車規格的防爆胎。”
整個事情演變成:由開始的只換輪轂,到在未告知車主的情況下,擅自更換了非防爆輪胎,后又改換成不符合規格的防爆胎。
輪胎規格 偷梁換柱
李先生認為,在車輛改換的過程中,利星公司存在嚴重的欺詐行為。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改換過的輪胎規格與車輛出廠合格證(車輛一致性證書參數)不相符。在S400L4M邁巴赫奔馳隨車資料中有一部分是車輛證書參數,在該部分第32輪胎規格中顯示:“第1軸245/45R19第2軸275/40R19”而機動車登記證顯示的輪胎規格為245/40R20(低配普通輪胎)。也就是說登記證中的輪胎規格與車輛一致性證書參數的輪胎規格不一致,而這種情況車主完全不知情,利星公司從來沒有給車主進行過任何說明與提示,所以存在欺詐行為。
車證不符 無法年檢
更讓李先生氣憤的是,這輛車改裝后,根本無法通過年檢。170萬買來輛無法正常行駛的“黑車”。因為他到車管所進行咨詢,車管所查驗科負責人給他的答復是:該車根本通過不了年檢,必須恢復到原來狀態,原因是輪胎規格與車輛出廠合格證(車輛一致性證書參數)不相符。連年檢都通過不了的一輛車,根本就失去了購買車輛的意義。可以說李先生購買了一輛根本無法正常行駛的車輛。
目前,李先生已經向大連市工商局、大連消協等部門進行投訴,并將起訴到法院,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我國《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所以李先生要求,利星公司根據購車款及相關費用予以一倍的賠償,并在報紙報刊中進行公開賠禮道歉。
記者將繼續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