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開展共享單車質量專項檢查
產品質量法作為質量領域的基本法律,在提升產品質量、加強質量監管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6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嚴雋琪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產品質量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報告指出,產品質量法實施效果總體是好的,但在貫徹實施中仍存在產品質量總體水平不高等問題。
對此,報告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盡快啟動產品質量法的修改工作,就此次檢查中一些地方提出的在法律中增加關于質量促進、產品追溯、缺陷產品召回、懲罰性賠償等規定進行研究論證,待條件成熟時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同時,對涉及產品質量的其他法律法規修改,如招標投標法等也要加緊研究。
加快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執法檢查組對當前行政監管體制方面的改革予以肯定。報告顯示,全國大部分縣區進行了市場監管機構改革,實行工商、質監、食藥監等部門“三合一”或“五合一”,少數地方在省級和地市級也進行了探索。此外,一些地方還開展了綜合執法體制改革試點。
報告認為,監督管理方式的創新,是當前的重要工作成效之一。
商務部2010年起開展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并取得成效。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在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等重點領域開展追溯體系建設。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在汽車、兒童用品、電子電器等產品中建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到2016年年底累計缺陷汽車召回1297次、3669萬輛,缺陷消費品召回599次、1383萬件。
報告同時指出,監管工作亟待加強。
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推進緩慢,國務院要求到2020年實現重點領域建立追溯體系的任務艱巨。此外,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目前僅涉及幾類產品,而且召回比例、數量、次數低,一些地方和有關部門建議加快擴大缺陷產品召回的范圍,98.75%的問卷調查對象要求建立普遍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強對新業態、新產品的質量監管,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提高執法能力。加快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確保按期實現國務院提出的目標任務。加快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擴大適用范圍。”報告建議。
一些新產品標準制定未跟進
報告認為,國家重視包括計量、標準、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在內的質量技術基礎建設。截至2016年年底,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總數11.6萬項,其中產品國家標準11000余項。
報告顯示,標準缺失的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一些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產品國家標準遲遲沒有出臺,如汽車安全氣囊的有些項目尚無國家標準,一些新產業、新產品標準制定不能及時跟進,如近期快速發展的共享單車缺乏統一的質量標準,存在質量隱患。”報告指出,這表明了質量技術基礎不牢固。
針對檢查中地方政府和群眾普遍關心的共享單車質量問題,報告建議國務院責成相關部門開展共享單車質量專項檢查,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和新行業健康發展。
報告同時指出,檢驗檢測方面,檢驗檢測機構大多數小、散、弱,技術能力不強,檢不了、檢不準的問題仍然存在,如化妝品國家標準和相關規范規定禁限用物質1758項,能檢測的僅116項,檢測設備和技術相當部分依賴進口。提供公共服務的檢驗檢測機構不足,檢驗檢測市場開放不夠,檢驗檢測準入許可事項多,部分檢驗檢測項目費用高、時間長,影響了有關部門執法和消費者維權。
對此,報告建議,加強公共服務性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建設,放開檢驗檢測服務市場,大力發展市場化經營的檢驗檢測服務機構,支持企業建設產品實驗室,提高產品研發和質量檢測能力,并推動其向社會開放,提高資源利用率。
加強重點區域產品質量監管
據有關部門統計,國家監督抽查平均合格率從1993年的70.4%提高到去年的91.6%,提升了21個百分點。
報告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指出,部分產品質量問題突出。2016年國家監督抽查的176種產品中有14種產品抽查不合格率高于20%,煙花爆竹、背提包、電磁灶等產品抽查不合格率高于40%。近年來出現的“毒跑道”“瘦身鋼筋”以及最近的西安地鐵“問題電纜”等事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報告認為,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仍然突出,少數生產經營者無視法律,道德缺失,肆意制假售假,嚴重破壞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國家形象。
“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的支持力度,擴大抽查覆蓋面,提高抽查效率。加強對城鄉接合部、農村地區等重點區域的產品質量監管。嚴厲打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質量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凈化質量發展環境。”報告指出。(記者 蒲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