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本市實施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記分制”
機動車檢測機構偽造數據將丟資質
本報訊(記者 王斌)昨天,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交管局聯合印發《北京市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記分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3月1日起,本市將實施檢驗檢測機構“記分制”管理制度。記分評價以12個月(自然年)為一個周期,每個周期的記分總分值為12分,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擅自減少檢驗項目或者降低檢驗標準”等7項行為直接記12分,吊銷資質。
目前北京市正式營業的機動車檢測檢驗機構有35家。市質監局計量監督處處長馬麗昨天介紹,記分標準體系是《辦法》的核心,每項記分標準按照問題的嚴重程度分別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個等次。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記12分的條款共7條,為退出條款,是機構不能觸碰的高壓線,主要針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性質情節惡劣、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行為。例如,“篡改、偽造檢驗檢測數據、結果或因人為因素導致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失真的”、“擅自減少檢驗項目或者降低檢驗標準”等行為均將被記12分,吊銷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
記6分的條款共13條,主要針對機構違反相關部門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情節比較嚴重、有可能影響檢驗檢測數據和結果或涉嫌不誠信的行為。如存在“為沒有環保目錄或環保檢測審核通知單的車輛進行環保檢測,使不符合排放標準的車輛在京上牌的”問題的,記6分。
記3分的條款共16條,主要針對機構違反相關部門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情節一般嚴重、屬機構管理不當或操作不規范的行為。比如存在“柴油車檢測線取樣探頭、取樣管漏氣或堵塞的”問題的,記3分。
此外,記2分的條款共12條,主要針對機構違反相關部門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情節較輕、日常管理不到位的行為,如存在“視頻監控攝像頭位置不合理,經執法人員指出后,仍不進行調整的”問題的,記2分;記1分的條款共10條,主要針對機構違反檢驗檢測操作規程或管理不規范、情節輕微的行為,如存在“因檢測設備、網絡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開展檢驗檢測工作,未及時向環保部門報告的”問題的,記1分。
據介紹,各部門將通過日常監督檢查、專項監督檢查、環保駐場檢查、網絡監控等方式,發現并查實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存在的問題,依據《辦法》規定的記分標準記分,并按照問題的嚴重程度對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停業整頓、政府約談、企業自查等管理措施,直至吊銷資質。
《辦法》自3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