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工信部將第1批《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予以公告,共計27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列,如華晨汽車、哈飛汽車、長安標致雪鐵龍、萬向電動汽車等。
公告還特別強調,對于被特別公示的企業,暫停受理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申請移出特別公示的企業,需通過39號令《準入審查要求》的考核。
按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工信部39號令)規定,對于停產12個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工信部將予以特別公示,相關企業再次生產需要重新經過工信部核查。不能保持準入條件或破產的企業,將被撤銷資質。
今年9月初,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已就擬上報《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 (第1批)》企業清單進行了公示通知,彼時共有30家企業進入清單,而對比此次的正式公告可以發現,廣汽本田、長安鈴木,山東麗馳則幸免于難,這主要得益于三家企業在公示期結束前及時補充數據。
廣汽本田相關負責人曾向蓋世汽車解釋稱,由于獲得企業準入時間和產品投產時間有間隔,因此廣汽本田進入了第1批擬公示清單。據其介紹,今年廣本計劃推出的兩款新能源產品,有一款已經拿到工信部企業準入,另外一款也在申請中,不會影響廣本新能源產品的投產計劃。
另需要指出的是,上述27家企業若不能再次獲得工信部準入條件,除了面臨撤銷資質風險外,企業已經進入免稅目錄的車型也將被剔除。按照工信部、財政部和稅務總局三部委聯合發布的公告,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后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將從《目錄》中撤銷并不再享受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優惠。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此次工信部擬取消企業生產資質的舉措,有利于梳理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整治新能源產業的散亂局面,適時清理資質將為新能源汽車產業提供更加良好的發展空間和競爭環境。
眾所周知,在國家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大背景下,許多汽車企業在最初制度還不完善時便拿到了新能源汽車的生產資質,然而,“占坑”后的一些企業并沒有積極進行新能源汽車的研發與生產。此次特別公示企業的下發將倒逼這些企業加快產品研發和生產。(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