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日頭條平臺“中國車視”賬號發文稱“公安部最新通告:8月1日起車牌綁定駕照,消分(注:應為'銷')‘實名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今日辟謠稱:目前,關于機動車與駕駛證綁定、處理交通違法記分等方面無任何新規出臺,依然按原規定執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并重新介紹了有關規定:
2018年2月,為了讓群眾通過互聯網處理交通違法更方便,防范“黃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半年后,即2018年8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對公安部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機APP(以下統稱“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交通違法自助處理功能進行了優化。主要內容有:
第一,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途徑。
需要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可前往交管部門業務窗口或通過“交管12123”APP將該車輛備案到本人名下。備案后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注:本人名下機動車,注冊當并登錄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后會自動關聯。)
第二,備案后,可自助處理的交通違法的范圍。
1、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①由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②單條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③待處理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與駕駛人當前累積記分分值之和不滿12分。
2、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在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基礎上,可自助處理無記分交通違法,或在備案后發生的有記分交通違法。
第三,備案數量要求。
1、每位駕駛人,最多可同時備案3輛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沒有累積數量限制。
2、每輛機動車,除車主外,最多可同時被3名駕駛人備案,也沒有累積數量限制。(注:如果車主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的注冊用戶,他的車同樣可以備案到其他駕駛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