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相關部門表示,此前當地有關部門發布的《關于株洲市車輛檢測機構配合ETC推廣安裝的通知》存在把關不嚴的問題,不應把安裝ETC作為年檢的強制性要求。該文件尚未正式實施,已要求發文機關立即改正錯誤,將該文件予以撤銷,并引以為戒。
ETC不是車輛上高速的行政許可,并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規規定車主有安裝ETC的義務。對于交通、公安等部門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也就是說,車主有自主選擇權,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安裝或不安裝ETC,甚至可以選擇在安裝之后再注銷,也可以自由選擇辦理ETC的銀行。任何部門或單位都沒有強制、變相強制車主安裝ETC的權力,也不能歧視未安裝ETC的車主。
盡管推行ETC是一種普遍趨勢,但實際上,在高速公路收費站,部分人工通道仍將保留。這也就意味著,未安裝ETC的車輛在高路公路上也有合理的“入口”和“出口”,也有通行的合理路徑。“一刀切”地要求車主安裝ETC,并不符合政策的本意。
當然,ETC是一項比較成熟的技術,車輛安裝ETC能夠節約車主等候時間、提高通行效率、緩解交通擁堵、降低燃油消耗。但好事也得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規矩辦,也得遵循相關程序,尊重車主意愿、保障車主權益,而不能急于求成。
據統計,截至12月10日,全國ETC用戶累計達到18545.99萬,完成發行總任務的97.17%。顯然,ETC的安裝率已達到很高比例,未安裝車主只占很小的比例。相關部門和銀行在進一步推廣ETC的過程中,應注意方式方法,在全力優化安裝服務、堵住安全管理漏洞的基礎上,通過積極宣傳ETC免費安裝、繳費優惠、順暢通行、使用方便安全等優點,引導民眾自愿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