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27日電(王紫)道路交通傷害是造成我國兒童意外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5月26日,“關注兒童乘車安全云端研討會”召開,多位專家就保障中國兒童乘車安全建言獻策,共同呼吁兒童安全座椅強制使用條款納入《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國家層面的法律。
道路交通傷害已成為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
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顯示,全球每年有18.63萬兒童死于道路交通傷害,其中超過1/3死于乘車過程中。
在我國,道路交通傷害已成兒童的致命“殺手”。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兩城市兒童安全座椅使用及認知狀況》數據顯示,道路交通傷害是我國兒童的第二位傷害死因。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車輛安全研究室主任周文輝指出,交通事故導致的死亡中,兒童與其他人群差別不大,總體呈現下降趨勢,但是總量依然不小,并且在節假日尤為嚴重。其中,乘車出行中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等安全防護裝置,是加重兒童道路交通傷害的主要原因。
“道路交通安全已經得到了國家的高度重視,在《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的十五條重大行動中明確指出,道路交通傷害是社會環境的危險因素,要多措并舉進行控制。“全國政協委員、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院長張國剛表示。”對于兒童的乘車風險防范,應根據其年齡、身高和體重合理使用安全座椅,提高可及性和可操作性,以減少交通事故傷害的發生,通過立法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勢在必行。”
安全座椅可降五成以上致命風險
然而,目前仍有許多家長對于兒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認知不足,在乘車時習慣懷抱兒童坐于車內,或讓兒童使用成人安全帶,甚至讓兒童坐在副駕駛的位置。這些錯誤的做法非但不能保護孩子,而且在發生危險時反而會增加其受傷的程度。譬如讓孩子坐在副駕駛位置,一旦發生碰撞,安全氣囊直接擊打在頭面部,瞬間的擊打力量可達上百公斤,非常危險。
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道路安全與傷害預防官員方丹介紹,在車輛發生碰撞時,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等約束裝置可以大幅降低嬰幼兒乘客的死亡風險。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部分大中城市兒童乘車安全與兒童安全座椅使用情況調查報告》顯示,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以使得1歲以下嬰兒致命傷害的可能性降低71%,1歲~4歲幼兒致命傷害的可能性降低54%,4歲~7歲兒童致命傷害的可能性降低59%。
安全座椅已然成為發生交通事故時兒童的“救命椅”,然而我國的使用率卻很低。《中國兒童道路交通安全藍皮書2015》顯示,兒童安全座椅安裝及使用率不到10%。
“兒童安全座椅對于孩子乘車的保護作用是肯定的,通過立法可以推進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減少乘車傷害。目前我國對兒童乘車約束裝置立法的條件趨于成熟,從國家政策和產品標準上都給予了一定的支持,并且已經有了地方經驗。”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副院長吳凡介紹,比如上海在2014年,將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納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明確規定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并于2017年納入《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同時出臺懲罰性措施。總體來看,效果比較明顯,上海市2018年的兒童安全座椅擁有率和使用率相比2014年相關條例出臺前上述各指標均有明顯提升。
從鼓勵到強制,兒童安全座椅亟需國家層面立法
方丹介紹,目前世界上已有90多個國家和地區出臺了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法律法規,其中英國、德國、瑞典等地區的使用率甚至已經超過了95%。而這些地區在立法后兒童乘車事故傷亡也大幅下降。
中國已有深圳、上海、山東、內蒙古等地區出臺地方法規,要求四周歲以下兒童或嬰幼兒乘坐家庭乘用車時應當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其中深圳、廣西、內蒙和上海等地還出臺了懲罰性措施。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兩城市兒童安全座椅使用及認知狀況》報告顯示,上海、深圳兩地對兒童安全座椅強制立法的支持率超過70%。
“目前,全國層面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尚未規定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但道路交通安全關系到孩子的生命健康權,我們確實應該高度關注。現在我們國家有地方經驗,也有必要考慮將其納入國家立法層面。”作為參與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和修改的專家之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表示,“當前,正值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之時,這為兒童安全座椅正式被納入國家級立法中提供了契機。將兒童安全座椅納入到未保法有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并提升全社會關于保護兒童道路安全的意識。有可能的話,未來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家庭教育法中都可以考慮納入。”
吳凡委員最后強調,立法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困難,從上海的經驗來看,在全國立法推動中要遵循充實證據、先易后難、安全措施多措并舉的方法。并且要科學立法、開門立法,才能在以后的執行中更好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