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張陽)針對上汽名爵全新MG5暗自減配的消費者投訴,中國質量新聞網汽車資訊曾致函上汽名爵官方,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復。為了進一步求證減配情況存在的真實性,本網工作人員便前往北京市僅剩的一家上汽名爵4S店一探究竟。經過實地探訪發現,上汽名爵4S店銷售使用的宣傳術語與投訴車主向本網反映的情況一致。(具體內容在之前的報道中進行了詳細的闡述,詳情請點擊:上汽名爵:60多位車主投訴你暗自減配、軟件升級功能消失http://www.izubei.com/auto/content/2021-08/17/content_8724341.htm)
自動空調、遠程啟動宣傳中確實存在 4S店對功能介紹含糊其辭
在調查中,本網發現該4S店的銷售人員對于全新MG5的配置信息十分熟悉,并且明確告知我們300TGI自動青奢旗艦版(頂配車型)具備自動空調功能。“展廳的這款展車沒有自動空調,但是1.5T頂配的那款有。”
而關于頂配車型具體是哪款車型的疑問,銷售向本網解釋道:“潮越青奢限定版由于是限量的車型,所以沒有出現在配置單里,而且這車基本買不著,所以在量產車里青奢旗艦版就是頂配。”
試駕車配備了自動空調功能
為了進一步驗證銷售介紹的真實性,我們提出了試駕需求,并跟銷售再次確認了試駕車為MG5的頂配車型。在試駕環節中,試駕專員介紹:“咱們這輛試駕車不是頂配那款,而是次頂配。當時由于頂配車數量不多,所以試駕車就加了頂配車型的配置,多了一個遠程啟動車輛功能。”對于遠程啟動功能,試駕專員還進行了講解:“在頂配車型里有一個遠程著車,通過手機app,可以實現夏天提前涼車,冬天暖車的一個功能。”但當我們向試駕專員詢問具體是哪款車型具備遠程啟動的功能時,他卻表示記不清楚,還需向銷售顧問進行了解。
上圖為投訴車主提供,下圖為本網拍攝
同時,在試駕的過程中,本網工作人員發現該試駕車配有自動空調的功能,據試駕專員介紹:“自動空調功能基本上從中配車型以上就都配備了。”
結束試駕后,我們回到上汽名爵4S店再次向銷售顧問進行求證,這時銷售顧問卻不明確回答:“自動空調不也得自己拿手點屏幕才能開啟么,手機遠程控制也不是真正的遠程控制,就是遠程監控,手機app就只能解鎖車門。”
在此次實地探訪中,不論是銷售顧問還是試駕專員,都明確表示頂配車型配備了自動空調功能。除此之外,本網還在某專業汽車媒體發布的MG5試駕車長測文章中發現,該媒體長測的青奢旗艦版頂配車型,同樣配備了自動空調功能。
某專業汽車媒體發布的全新MG5長測文章中也可看出頂配車型具備自動空調功能
不論是專業汽車媒體的試駕評測,還是4S店的宣傳介紹,都對自動空調功能進行了介紹,這些宣傳都會成為影響消費者購車的因素。而投訴車主們無法接受的也正是這一點,在購車前推薦介紹的配置,卻在提車后被莫名取消,直接影響了車主的用車體驗。
功能配置無中生有 過度宣傳易誤導消費者
根據投訴車主的經歷,中國質量新聞網汽車資訊建議消費者在購車前要確認車輛信息是否屬實,避免出現提車前后配置不一致的情況出現。
而關于廠家宣傳產品的情況,《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
(1) 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
(2) 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
(3) 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
(4) 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
(5) 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第二十條明確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
而從投訴車主反饋給本網的信息來看,上汽名爵全新MG5的車主在購車前被銷售推薦具備手機遠程控制、自動空調等功能的車型,在提車后卻沒有配備,廠家的宣傳與實際情況存在很大的出入,其沒有做到真實、全面的宣傳。同時,在投訴車主就減配問題向上汽名爵官方咨詢時,其也僅是以一句“請以實際為準”搪塞應付投訴車主,官方同樣未向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
中國質量新聞網汽車資訊認為,廠家在產品的相關宣傳中,應當做到不傳播虛假宣傳信息,畢竟廠家的宣傳對于消費者購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不論是廣告、還是4S店銷售以及媒體傳播都是如此。而上汽名爵在此前便出現過前期過度宣傳、后期暗自減配的情況,早在2017年名爵6上市時便存在該情況。長期以往下去,上汽名爵早晚會丟掉消費者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