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安宇航)自10月1日起,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的續航里程有調整。其中,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航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于43公里。之前的規定是50公里以上就可以免征車輛購置稅,從這一點來看,新規降低了免征購置稅的要求。
圖片來自工信部網站
新規來源于5月13日,工信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公告里稱為適應新能源汽車技術標準變化,做好新能源汽車免征購置稅政策執行工作,對免征購置稅新能源車的技術要求作出調整。
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試驗方法》《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和續航里程試驗方法第1部分:輕型汽車》等標準(以下簡稱新版標準)正式實施。《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以下簡稱第172號公告)有關技術要求作出了調整,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航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于43公里。
另外,《公告》還強調了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產品需達到一定的能耗標準,并給出了具體公式。《公告》顯示,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中車型對應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應當小于70%;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應小于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135%。按照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整備質量(m,kg)的不同,百公里電能消耗量目標值(Y)應滿足以下要求:m≤1000 時,Y=0.0112×m+0.4;1000<m≤1600時,Y=0.0078×m+3.8;m>1600時,Y=0.0048×m+8.60。
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前,只有滿足新版規定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才可以納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同時,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其它技術要求將繼續適用第172號公告的規定。
從以上的新規定來看,對于消費者的影響不大,因為現在的插電混動車輛基本純電續航都在50公里以上,可以無縫切換至新規定。不過,新規定有可能會影響新車的技術規格,部分廠家可能會把純電續航里程調整至43公里,所以未來消費者購車時,還應詢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