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銷售量的持續攀升,新能源汽車相關投訴糾紛逐漸成為當前汽車消費糾紛的新熱點問題。從2021年1月1日以來,浙江省金華市市場監管局消保分局共受理汽車類投訴1447件,其中涉及新能源汽車投訴210件,占汽車類投訴的14.5%,特別是在2022年1月1日新版汽車“三包”政策實施以來,新能源汽車投訴達到73起,投訴量明顯增加。目前,新能源汽車投訴主要涉及產品質量、售后服務、虛假宣傳與實際不符、新能源相關政策等問題。根據相關投訴情況,現發布以下消費警示。
警示一:
產品質量與售后服務問題較為突出
新能源汽車在行駛過程中斷電、自動駕駛系統失靈、行駛里程縮短、充電故障等電池問題頻現,而智能客服不能實際解決問題,答非所問或循環重復問題、智能客服轉人工客服接通困難等現象激增。
警示二:
所購車輛與商家宣傳不一致
消費者在選購汽車時,選定了車型、配置、外觀顏色等,但在付款后提車時,發現車型與其選購的有出入;宣傳使用高性能芯片,實際情況不一致;新能源汽車實際續航里程與宣傳嚴重不符等問題突出。
警示三:
及時了解新能源汽車補助政策
少數商家在銷售結算時并不是一次性直接從銷售價格中把補助金額扣除后結算,存在分批分期返還補助款的現象。
2022年1月1日,新版汽車“三包”政策實施后:
一是適用范圍更廣。除了傳統的燃油車和乘用車概念,還增加了對新能源汽車,以及皮卡車型的覆蓋范圍。
二是時間計算更細。“新規”明確以小時計算,每滿24小時算作1日,剩下不足24小時的時間,以1日計算。將質量問題修理時間超過35日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車,縮短為“30天”,修理次數縮短為“4次”。
三是責任更明。家用汽車,在交付之日起60日或里程3000km內(先到為準),因質量問題出現動力電池起火,可免費退換車輛。以及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在三包期內,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或同一主要零部件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退換車輛。對于明確拒不履行汽車三包責任或故意拖延的生產方,將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予以處罰。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在沒有違法所得的情況下,也將會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于經營者義務(信息查詢、補辦憑證等)沒有履行到位的,也將予以警告、整改,情節嚴重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將處罰結果記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