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張陽)1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北京市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進一步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全面落實系列稅收優惠政策。
圖片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網
關于新能源汽車方面,北京市將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并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9月26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的公告》,公告中明確表示,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而此次北京市政府發布的《北京市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的若干措施》,讓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免征購置稅利好政策正式落地。
原本新能源汽車國家補貼將于年底正式退出,這也有望讓12月迎來一波購車熱潮;而新能源汽車免征購置稅政策的延續,讓經銷商和消費者增加了一年的緩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