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張陽)近日,中國質量新聞網收到領克01 EM-P車主關于“動力系統故障”投訴的信息后,對此事展開了調查(詳見文章《車主投訴動力系統出現故障 領克01 EM-P新車在高速行駛中失去“動力”》http://www.izubei.com/auto/content/2023-02/08/content_8906914.htm)。本網站曾就故障原因和解決方案向領克發出采訪函。但是,截至發稿,沒有收到領克方面針對該問題的任何回應。
圖片來源:領克官網
兩家4S店維修方案不一致,后期維修更換零部件未征得車主同意
投訴車主劉先生告訴本網站,車輛被拖至4S店后,其于正月初七(1月28日)11點左右,在朋友的陪同下來到4S店進行車輛的維修。經過近4個小時的排查檢測,4S店表示沒有發現燒焦的區域,同時檢測的讀數也都屬于正常范圍。隨后4S店向廠家提交咨詢單,廠家反饋的是熱轉換器有問題,建議更換。
劉先生考慮到該店并不是其購車的4S店,便在征得兩家4S店的同意后,在正月初八將車輛轉至第二家4S店進行檢測。經該店檢測,車輛的熱轉換器沒有問題,是水泵出現異常。對此,劉先生也表示了自己的疑惑:“我記得在第一家店檢查時,技術總監在填寫咨詢單時明確寫的水泵正常,第二家店又說異常,需要訂貨。”
劉先生特意強調,4S店在水泵到貨后進行更換時,并沒有明確征得劉先生的同意。“我個人理解是4S店如果要給我更換水泵,應該明確地告訴我要給我的車更換水泵,他只是通知我水泵有問題然后就給換了。”他回憶道,“當時4S店的人就讓我開下車鎖,過了一會就跟我說水泵換好了。關鍵是換完水泵,空調還是不制熱。”
而關于造成車輛動力系統故障的原因和解決方案,4S店沒有向劉先生進行解釋,僅表示先解決空調不制熱的問題。
廠家檢測故障車輛超過三天,仍無法提供給車主故障原因
同樣遭遇動力故障的趙先生與劉先生的經歷較為類似,在其車輛被拉到當地4S店后,廠家在當天下午便開始采集車輛信息。趙先生表示,“第二天還是這個流程,第三天和第四天都是廠家的人在試車。在第五天下午給我送代步車的時候,他們說沒有具體查出什么結果,只能大概判斷是變速箱原因,要給我的車換變速箱總成。”至于造成動力系統故障的原因,廠家并沒有為趙先生進一步解釋。
在廠家試車過程中,還發生了一個小插曲。趙先生表示,廠家的工作人員在試車前讓其簽署一份《試車協議》,其中的一條“試車過程中發生車損,均由保險公司承擔,理賠中心不負責任。”讓趙先生不太認同。之后趙先生提出,廠家的工作人員在試車時需要全程錄音錄像并保存,雙方經過1天的協商后,廠家才最終同意了趙先生的要求。
針對車輛故障的問題,趙先生曾多次向官方400熱線進行投訴,但收效甚微。“400客服不懂我車出現的問題,他們說會反饋給市場部,可市場部沒有人聯系我,只有4S店的售后人員一直給我打電話。4S店的人也沒跟我解釋車的問題,只是告訴我別再打400投訴。”
專家:插混車型并非只是增加一套電氣系統那么簡單
近年來,新能源汽車的銷量增長迅速,隨之而來的問題也在逐漸凸顯。中國質量新聞網汽車資訊針對新能源汽車動力失速以及可能的原因向資深汽車維修專家李學濤進行了咨詢。李學濤表示:“有別于輕混這一類型的車輛,全混車輛因為純電行駛的時間和續航更長,因此要求動力電池的能力更強。此外,這類車對輸出功率的要求也比較高,驅動電機的驅動功率也要更高。所以一旦電機出現問題,就會出現車輛失速或是車速不受控制的情況。”
以插混車型為例,若是電機出現問題,車主能否在發動機和變速箱沒有問題的情況下繼續駕駛車輛?李學濤表示:“以豐田的混動或是插混車型來說,車輛在低速或加速行駛時主要依靠的是電,如果電氣系統出現問題,即使發動機的驅動系統是正常的,車輛也無法繼續行駛。”
就此,本網站也提出了新的疑問,“插混車型的動力平臺在工作時是怎樣的協同邏輯?”李學濤解釋道:“何為插混車型?就是能夠通過充電的方式,把車載電池充至要求的電量,令車輛在純電的模式下可以行駛。又因為純電續航里程較短,所以還需要靠發動機為主的驅動系統。”李學濤進一步分析,“插混車型和傳統燃油車在整車設計方面是完全不一樣的,插混車型配備的發動機更多的作用是用來增程,以滿足行駛里程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發動機更傾向于節油而不是以其為主的動力輸出。所以發動機的結構會發生變化,控制方式也相應做出改變,以及工作的轉速區間也不一樣。舉例說明,插混車型的啟動方式就與傳統車不同,比如在低速行駛時,發動機基本不介入,只是用于給車進行充電。而高速行駛時,電動機的驅動能力變弱,發動機介入起到輔助驅動的功能。因為其工作模式更趨向于電動機為主、發動機為輔,所以插混車型在出現故障時的表象特征也就更像電動汽車。”
關于故障的原因,李學濤告訴我們:“如果數據足夠的話,故障原因的查找對于廠家來說并不困難。”
律師:發生故障后車主應及時保存相關證據
那么,當購買的車輛出現故障后,車主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中國質量新聞網向專業律師進行了咨詢,律師表示,由于車輛故障具有隱蔽性、專業性等特點,車主首先應當進行證據的保存。在車輛發生故障后,首先應當停車,如果車輛具有自測功能,檢查車輛是否顯示故障碼以及故障碼的內容,同時進行拍照或者錄像留存;如果車輛沒有自測功能,車主應先向4S店求助,將車輛拖至4S店第一時間進行檢測。
車輛到達4S店后,要向售后服務人員描述情況并進行記錄。對于車輛入場以及收車單據等要進行保存。4S店檢測后要詢問故障以及故障原因,如何修理并保存相應的證據,同時保存車輛檢測單據等。車輛維修后要保留維修出廠單據以證明車輛出現故障的時間、里程、故障表現、故障原因、修理方法以及修理時間,以備后期維權使用。
其次,車輛在三包有效期和保修期內,是否按照三包規定進行維權,主要還是看車輛故障是否為質量問題,是什么樣的質量問題,以及該質量問題是否屬于三包規定中的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及退換車的條件。
律師還特別提示,在車輛出現問題后,車主要在第一時間停車并向4S店或主機廠求援并反映故障情況,不建議帶故障行車,輕則可能發生車主與4S店或主機廠就故障損毀原因發生扯皮的現象,導致故障原因無法認定。重則可能會發生不應有的事故,造成不應有的損害,所以建議消費者不要駕駛故障車上路行駛。
結語:截至發稿前,本網站與投訴車主再次進行了溝通,根據其反饋,企業將依據國家的《三包法》規定,與車主協商解決問題。廠商能夠積極地與出現問題的用戶溝通、協商的態度是我們鼓勵的,但是,我們更關心的是:至今領克仍然對故障的原因避而不談,那些同類車型的車輛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本網不期望以消費者對產品的實際使用,來驗證問題是否是批量存在還是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