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祝鶴)微信公眾號“湖北發布”發布消息稱,自2023年12月1日起,湖北省將分三個時段試行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
截圖來源:湖北發布微信公眾號
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在執行居民合表用戶電價的基礎上,實行分時電價政策。時間分段為平段7:00-17:00,高峰時段17:00-23:00 (其中20:00-22:00 為尖峰時段),低谷時段23:00-次日7:00。
價格方面,平段用電價格執行居民合表電價對應標準;高峰、尖峰時段用電價格以平段電價為基準,每千瓦時分別提高0.1元、0.2元;低谷時段用電價格以平段電價為基準,每千瓦時降低0.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