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思路 攻堅克難 邁出簡政放權新步伐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展綜述
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新華社記者)取消下放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618項,徹底消除非行政許可審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230項,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303項……近年來,根據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和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總體要求,作為厘清政府和市場邊界的“先手棋”,我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成績斐然,持續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釋放活力、清障搭臺。
創新工作思路啃“硬骨頭” 從部門“端菜”向群眾“點菜”轉變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給企業松綁減負,激發經濟社會發展內生動力最有效的手段之一。3年來,中央編辦按照“5+1”任務清單,即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清單、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單、中央指定地方實施審批事項清單、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后置事項清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以及地方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加大力度,逐條落實精簡審批事項工作任務。
——累計分9批取消下放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618項,占原有底數的40%,其中取消491項,約占總數的80%。各部門認真清理,一大批直接關系企業生產經營、社會關注度高、受益面廣的項目被取消和下放,激發經濟社會發展內生動力的效果逐漸顯現。
——徹底終結了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歷史概念。經過兩年多的努力,共取消258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占原有總數的57%,其他轉為行政許可、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或其他權力并進一步改革,消除了“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今后,各部門不能再通過部門規章、文件設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超額完成取消200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審批事項的任務。這些事項都是通過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等形式設定,地方想改但無權改。2015年分兩批共取消了230項此類事項,其中很大一部分與投資、生產經營、促進就業等直接相關,取消后既能為地方簡政放權開拓空間,又有利于縮短投資審批周期、減少環節,給企業松綁,激發市場活力。
同時,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大幅精簡70%,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大幅精簡85%,31個省份全部公布省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其中24個省份公布了責任清單,國務院部門權責清單編制試點工作正在實施……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削減三分之一的任務在2014年就已提前完成,2015年又從部門“端菜”向群眾“點菜”轉變,再次取消了一批行政許可事項,其中涉及金融領域簡政放權、個人或企業資質資格認定、企業經營活動的占50%。有關部門加大放權力度,不少“含金量”高的事項被取消,如發展改革委“價格鑒證師注冊核準”平均每年注冊4000人,外專局“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涉及單位9000多家。
以前一些事項下放后,有的地方反映“接不住”。針對這一問題,中央編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們在精簡行政審批工作中,盡量以取消為主,下放要嚴格按程序論證,理由條件不充分的,決不輕易下放,堅決杜絕‘自由落體’現象。2015年的精簡事項全部是取消,沒有下放事項。今年還要針對以前下放事項的實施情況進行‘回頭看’,解決地方接不住、改革不協同等問題。”
針對公眾反映強烈的“辦證多、辦證難”問題,各部門結合清理行政許可事項,對規范證照、清理其中的“奇葩證明”等研究解決辦法。2015年,有關部門就餐飲企業重復辦理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提出了由食品監管部門一家許可、統一監管的意見。國務院已經印發決定,將兩證整合為一證,全國240多萬家餐飲企業、1400多萬從業人員將從中受益。
給行政權力做“減法”,切實放松管制,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也能有效減少政府部門和工作人員的“尋租”空間,消除滋生腐敗的土壤。
從解決“審批多”到解決“審批難” 著力破解審批“中梗阻”
政府的施政要義,在于以敬民之心、行簡政之道。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審批難”問題,國務院印發《關于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對解決審批時間長、手續繁、不透明等問題作出部署。各部門普遍編制了服務指南、審查工作細則等,實行受理單制度和辦理事項承諾制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啟用政務服務大廳,行政許可事項全部進駐,嚴格按規定流程和時限辦理,去年做到了“零超時”。中央編辦組織編制了《行政審批標準化指引》,在質檢總局等部門開展試點,以標準化促進規范化。2015年第三季度,國務院51個部門526項審批事項的受理數量為96.17萬件,按時辦結數量為95.19萬件,逾期辦理的僅占0.28%,提高了審批速度。
地方政府離群眾最近,地方的審改工作效果對人民生活的影響也最直接。各地加大改革力度,著力破解審批“中梗阻”“最后一公里”等問題。
“一顆圖章管審批”方便了企業、群眾辦事,也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體制機制創新上探索出新路;大刀闊斧取消下放審批事項,因地制宜優化審批流程和服務,大力推行“多評合一”、“多圖聯審”等創新舉措;探索工商登記監管信息“雙推送”、將事中事后監管情況納入績效考核……一大批地方創新做法涌現出來,進一步將改革紅利送到社會基層和市場微觀主體,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鮮活力。
“放”得有效 “管”得到位 加強督查鞏固改革成果
簡政放權,不是一放了事、袖手不管,“放”和“管”始終同樣重要。要“放”得有效,“管”得到位,兩個輪子都轉起來。
本著這個思路,國務院明確要求,取消下放審批事項時,必須同步研究提出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和辦法,并同步跟進、落實;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的行政審批事項和中介服務,必須本著高度審慎的態度進行研究,確保安全監管職責無縫隙;對當前一些領域存在的檢查任性和執法擾民、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等問題,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對于已經取得的改革成果,如何保證不出現“打折”和“倒退”?2015年,針對63個部門審改工作開展專項督查,“一部門一清單”逐項核實。對地方審改工作,專門組成5個小組,分赴各地對地方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進行評估督查,協調解決共性和難點問題,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任務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