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寶琛
本周共發送日常監管函12份,其中監管問訊類函件7份,監管工作類函件5份
《證券日報》記者3月25日從上交所獲悉,本周,上交所共對66起異常交易行為進行調查,涉及證券52只,證券賬戶115個、證券公司46家,共出具出面警示函76份,針對投資者實施盤中暫停賬戶交易8次,并上報證監會1起涉嫌1起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本周,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共發送日常監管函12份,其中,監管問訊類函件7份,監管工作類函件5份;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補充、更正類公告36份;針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采取監管關注措施1份。
同時,上交所加大了對信息披露和股價異動的聯動監管,針對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價明顯異常的,提請啟動內幕交易、異常交易核查14單。
《證券日報》記者經過梳理,發現今年以來,上交所對上市公司共采取監管措施147次,其中,部分企業多次收到監管工作函,如*ST博元和*ST新億,收到的監管工作函都多達5份,至于原因也是各不相同。
具體看,*ST博元,3月21日,上交所對其給出的處理事由是“對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的相關工作及信息披露事項提出監管要求”,3月11日的處理事由是“要求公司再次補充披露前期監管工作函中明確的信息披露事項”,3月10日的處理事由是“要求公司核實并披露有關申請破產重整的若干事項”,2月26日的處理事由是“要求中介機構在年報審計中關注相關交易的會計處理”,1月18日的處理事由是“要求公司進行業績預告提示風險并落實年審機構聘請工作”。
*ST新億,3月22日,上交所給出的處理事由是“要求公司核實并披露公司對外聯系方式”,3月17日的處理事由是“要求公司補充披露破產重整計劃相關信息”,3月8日的處理事由是“對公司股票除權及相關信息披露事項提出監管要求”,1月12日的處理事由是“中介機構在年報審計中關注相關交易的會計處理”,1月5日的處理事由是“要求公司補充披露重整相關事項并充分揭示風險,要求會計師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