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維度推演45家“退市邊緣”企業 律師建議定標準
ST族、被立案調查、年報被非標
律師同時指出,公司若因違規退市,投資者仍可索賠
■本報記者 桂小筍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ST類特征且業績無改善、被審計機構出具非標準性審計意見、自述被立案調查三個標準進行篩選得知,目前滬深兩市共有45家公司“處境危險”。
同花順數據顯示,按最新的業績預警情況來看,在ST類公司中,有4家公司預計目前的狀況不變,這幾家公司,要么仍然虧損,要么每股凈資產低于1元;有11家公司預計可能暫停上市,這幾家公司最新業績預虧;有3家公司預計戴星,原因是最新業績預虧。共計18家ST族公司的業績狀況欠佳,存有巨大風險。
此外,有16家公司的2015年年報被審計機構出具了非標準性審計意見,其中,有5家公司屬于ST族,和上述18家公司相比,有2家公司和上述18家預測狀況不佳的公司重合。
按公告內容搜索可知,有14家公司在今年發布了關于被立案調查進展的公告,其中,有1家公司和上述名單有重合之處。
按照上述三重標準遴選可知,共有45家公司處境“危險”。
“問題”公司可能被強制退市的消息刊出后,投資者不禁擔憂,如果持有這類公司的股份,是不是“只能自認倒霉”?
“對于不幸買到退市股票的投資者而言,股票退市并不意味著股票成為‘一張廢紙’,退市僅僅對股票估值和流動性產生影響。如果上市公司是由于重大違法違規而退市的,投資者還可以向上市公司提起民事索賠訴訟。退市與破產不同,退市本身并不影響上市公司對受損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介紹。
作為中國證券市場上第一家因重大違規違法被強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業界認為,*ST博元的退市有可能僅僅是一個開始。
那么,是否還會有公司步*ST博元的后塵呢?《證券日報》記者查閱同花順數據得知,今年以來,兩市共有87家公司公告被監管部門處罰,多與信息披露不合規有關,其中,有13家公司被處罰的原因是“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
上述87家被處罰的公司、45家“處境危險”的公司中,是否會產生新的被強制退市的的公司呢?
王智斌對記者表示,對于這種情況,還是建議監管部門要盡快明確退市的具體標準。“一方面,界定模糊使得理論上所有涉嫌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公司均存在退市的風險,另一方面,界定標準不明確又會導致市場無法對上市公司是否面臨切實的退市風險形成自己的判斷,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會引發市場恐慌。因此,監管部門應盡快明確退市的具體標準,減少退市新規對市場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