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6年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從全面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推出一系列簡政放權新政,到相關部委研究制定多個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推進結構調整的具體方案,再到創新創業大潮在各地風起云涌,供給側改革目前已經進入深水區。不過,在深入推進供給側改革的過程中,供需錯配、要素梗阻、產能過剩、企業成本高等問題逐漸暴露,亟待各部門形成合力尋找破解之道。從今天起,本報將推出系列報道,揭示供給側改革遭遇的矛盾和問題,從政策制定、路徑選擇、化解風險等維度建言獻策,敬請讀者關注。
當前,我國經濟既存在有效供給不足,又存在供需錯配的問題。《經濟參考報》記者調研發現,在新興產業和部分關系民生的領域,市場上既有供給也有需求,但受政策限制、利益藩籬、配套不足等因素影響,這些市場出現了供需錯配。
受訪專家和企業界人士建議,及時打通這些抑制供需的關鍵環節,讓需求和供給有效銜接,將釋放巨大市場潛力,加速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土地要素:為宅基地還權賦權
土地是供給側五大要素之一,而當前土地資源供需錯配表現突出。一方面,城市用地緊張,城里人渴望下鄉置業面臨政策限制;另一方面,土地資源是農民最大的財富源泉,而農村宅基地大量閑置,不能進入市場交易,農民難以“因地致富”。
河南省民權縣的時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個麻煩。“孩子在廣州買房的首付有缺口,原本想把自己在縣城的二層小樓賣了,跟隨孩子在廣州生活,雖然看房的人來了一茬又一茬,可一聽說沒房本扭頭就走了。”時先生說,“我的房子是2000年蓋的,買的是農民的宅基地。由于政策有限制,一直辦不下來房本,這些年住著是沒啥問題,現在想賣卻賣不出去了,周邊像我這樣情況的住戶還有很多。”
一方面農村建設用地有充足供給,一方面城市資本、城里人有用地需求,但目前依然存在供需錯配。究其原因,主要是擔心工商資本進入農村后造成非農化、非糧化,農民流離失所。對此,國土資源部調控和監測司巡視員董祚繼表示,通過用途管制,農村耕地可以得到有效保護和監管。
“城市住宅用地與農村住宅用地不同的制度,是造成城鄉二元結構的主要原因。城鎮住房用地可以進入市場,而農村的住房用地是無償無限期的使用,出發點是保護農民利益,但這弊大于利,農民沒法把它當成財產,不能去抵押,不能創造收益。”董柞繼表示。
國土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農民居民點用地是2.85億畝,城鎮居民點是1.34億畝,二者比例2.14:1。而2015年我國城鎮人口占總人口比重達到56.1%,也就是說現在不到一半的農村人口住了一多半的地。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學部副主任時和興建議,推行供給側改革,土地要素方面最大的突破點在于農村土地改革,應以還權賦能為取向,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公平交換,也為城市資本找到出路。
新能源產業:
打破壟斷利益藩籬
新供給并不會自動創造出相應的新需求,更難以實現等量的新需求。光伏產業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由原來迅猛增長到產能嚴重過剩,包括無錫尚德在內的大批企業倒閉,教訓深刻。
“有人指責是企業和部分地方頭腦發熱,盲目擴大產能,其實只說對了一半。另一半原因是國外市場坍塌后,沒有及時打通國內市場應用的通道。”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表示。
限電是制約國內光伏行業發展的瓶頸問題。國內某大型光伏企業相關負責人說,近年來,限電平均達到40%,高的時候可達70%。“你發了電,不讓你上網,也不給你錢,這直接影響了國內市場的發展。”
“大家都知道新能源是未來發展趨勢,但在推動新能源發展的過程中處處能感受到傳統能源的桎梏。”中關村新華新能源產業研究院副院長林玉表示,表面上是限電問題,實質上是新舊兩種資源、兩種機制對市場的爭奪。
電網輸送能力不足是限電問題產生的重要因素。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新能源與統計研究所所長李瓊慧認為,電網項目核準滯后于新能源項目,造成消納能力不足。“甘肅酒泉風電基地裝機規模已超過12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近600萬千瓦,但酒泉-湖南特高壓直流工程2015年5月核準建設,預計2017年才能投產,外送通道建設滯后2-3年。”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秘書長王勃華建議,要采取差別化用地政策支持新業態發展,打通橫梗在供需之間的壟斷利益藩籬,引導部分新需求對接新供給。同時做好電網電站規劃的銜接、地方規劃與國家規劃的銜接,加快電網項目核準。
養老產業:
完善公共配套
我國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養老產業上的供需錯配問題突出,一方面養老機構“一床難求”,另一方面養老機構的空置率居高不下。2014年發布的《中國老齡產業發展報告》顯示,全國養老服務機構每千名老人床位數僅為20張左右。而《中國養老機構發展研究報告》顯示,我國養老機構空置率平均達48%。
北京的劉先生今年80歲,常年獨居。家人在離家不遠處的日間照料中心給他購買了最基本的養老服務——每天兩頓飯、上門打掃等等。去年10月初,他下樓時摔了一跤,而居家養老中心只能做簡單處理。“最大的問題是醫療保障,我們沒有辦醫資質,遇到老人病了,只能做簡單處理,然后撥打120等醫生來。”萬福年華居家養老照料中心負責人吳溪說。
傳統的養老院只能是簡單的日常照料,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經常在家庭、醫院和養老機構之間奔波轉折,十分不便。在這種背景下,“醫養結合”模式解決了“醫院不能養、養老院不能醫”的問題,受到社會歡迎。
但“醫養結合”模式在推廣時仍然困難重重。國家尚未將“醫養結合”的機構認定為醫療機構,因此無法享受醫保報銷政策、不能納入醫保定點。除了個別省市,目前異地醫保報銷尚未解決。
北京市西城區一家老年公寓負責人坦言,他們一直想申請執照,但僅僅“診室分類”就要求有搶救室、處置室、治療室、消毒間等,對于小規模養老院來說確實很為難。
而一家知名民辦養老院負責人透露,兩年前他們就得到了衛生部門的資質,但醫保定點遲遲沒落實,連基本的感冒藥都無法走醫保。
此外,醫療機構由衛生部門主管,養老機構由民政部門主管,涉及醫療保險費用報銷事宜又由醫保部門主管,導致多頭管理、交叉重疊,也成為阻礙醫養結合發展的“絆腳石”。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董克用建議,應成立協調領導機構,民政、衛生、醫保、財政等加強協作,盡快聯合出臺統一政策,推動醫療與養老機構融合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申請開辦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對“醫養結合”養老機構實施衛生準入、民政扶持、醫保定點等扶持政策;完善醫保報銷制度,切實解決老年人異地就醫結算問題;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對于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優先納入定點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