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工信部官網獲悉,近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車樁相隨、適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具備滿足為20萬輛以上電動汽車(標車)充電的能力。
意見提出,到2020年要在河北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以及可持續發展的“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產業體系,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充電服務企業。到“十三五”末,河北省建設充電站1970座,充電樁65625個。其中,公用充電站1533座,充電樁25730個;專用充電站437座,充電樁39895個。重點做好用戶居住地、機關事業單位、公共服務領域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際快充網絡建設。
建設智能服務平臺。同步推進充電智能服務平臺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充電服務單位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為用戶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費用結算等服務。整合不同企業和不同城市的充電服務平臺信息資源,促進不同充電服務平臺互聯互通。
完善配套電網接入機制。各市和省有關部門要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項目納入配電網專項規劃,在規劃統籌、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給予支持,如電網企業要為充電基礎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開辟綠色通道,限時辦結。
創新服務商業模式。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建設運營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城市公共充電網絡智能服務平臺。鼓勵采用眾籌共建模式,通過充電服務企業與電動汽車整車企業合作等方式,創新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商業合作模式。
簡化項目審批程序。個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無需為同步建設充電樁群等充電基礎設施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各市城鄉建設規劃主管部門要將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充電設施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0%、10%、10%,每2000輛電動汽車應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
完善財政價格政策。各市要根據國家、省有關支持政策,做到應補盡補、據實兌付。各級物價部門要對充電基礎設施經營主體用電價格給予優惠,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暫免收取基本電費。
強化用地支持。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用地支持力度,可將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電站用地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范圍,按照加油加氣站用地供應模式,優先安排土地供應。供應新建項目用地需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的,可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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