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記者王婭莉)為進一步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督促地方強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環境保護部2016年繼續組織開展每月一次的大氣污染防治督查行動。
2016年1-2月,環境保護部華北、華東、華南、西南、西北、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分別對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太原市、晉中市、臨汾市、長治市,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烏蘭察布市,遼寧省沈陽市,吉林省長春市、吉林市,山東省濟南市、濰坊市、青島市,浙江省湖州市,河南省鄭州市、焦作市、平頂山市、濮陽市,湖北省武漢市、宜昌市,廣東省佛山市、江門市、云浮市,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紅河州,新疆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昌吉州,新疆兵團石河子市、五家渠市等30個城市進行了重點督查。
各督查組采取明查、暗查相結合的方式,共抽查各類企業392家。部分企業仍存在違法排污問題,超標排放、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問題相對突出。現將北京市明珠供熱公司等22件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向社會公開通報。
各督查組已將上述問題反饋地方,并督促依法處理處罰并進行整改。下一步,環境保護部將繼續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督促地方做好相關工作,同時也歡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積極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