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11日消息(記者張棉棉)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昨天,由中國社科院經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經濟藍皮書春季號:2016年中國經濟前景分析》。根據藍皮書,個稅已逐漸淪為“工薪稅”,高工資不等于高收入,要加強對真正高收入者而不僅是高工資者的稅收監管。
藍皮書指出,中國個人所得稅制度對工薪所得征繳力度大,而對資本類、財產類所得征繳力度不足,從而使得工薪所得的課稅占個人所得稅的比重不斷增加。
工薪所得稅所占比重,2000年為43%,2014年達到了65%,創歷史新高。
藍皮書還指出,個稅改革方向是明確的,但是受到現實條件的約束,這些改革措施短期內難以展開,比如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首先需要推動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規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而從實際征管來看,由于上述困難的存在,相反工資薪酬所得稅又最易管控,代扣代繳成本低效率高,因而也就成了稅務機關實際征收力度最大的稅種,個稅就逐漸淪為“工薪稅”。
根據藍皮書,解決公平性問題應該根據個稅的功能定位,具體辦法是對納稅人高收入部分征收更高的稅率,對低收入部分征收更低的稅率。但是,目前的征收監管能力有限,導致高收入者漏稅嚴重。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因為工資薪酬所得是實行超額累進稅率的,而且它的最高邊際稅率最高,稅率檔次也最多。而目前,中國個稅調節將高薪酬者和高收入者混同了。實際上,中國大部分高收入者不是以薪酬形式獲取收入的群體,比如私營業主可以只象征性地領取一點薪酬,甚至完全不領取薪酬。工薪所得稅的制度設計對這部分人群是無效的。尤其是在股票和房地產市場異常火爆的這些年,高薪酬者和高收入者愈發偏離,使得個稅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大打折扣。
藍皮書建議,高工資不等于高收入,要加強對真正高收入者而不僅是高工資者的稅收監管,應大幅提高工薪所得起征點,并從家庭負擔的角度,對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加大免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