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杜雨萌
9月2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對9月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促進創業投資發展五項措施的進一步細化。
《意見》提出,健全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的國有創業投資管理體制,完善國有創業投資企業的監督考核、激勵約束機制和股權轉讓方式,形成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國有創業投資生態環境。支持具備條件的國有創業投資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探索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核心團隊持股和跟投。探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轉型升級為創業投資企業。依法依規豁免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
財經評論家溫鵬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戰略,本次意見提到的“支持具備條件的國有創業投資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是進一步落實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有效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舉措;而“探索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核心團隊持股和跟投”則突出體現了市場化改革的方向和思路,有利于從根本上激活和調動國有創投核心團隊的主觀積極性、創造力與凝聚力,對于穩定企業核心人才隊伍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此外,“探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轉型升級為創業投資企業,依法依規豁免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則進一步為地方融資平臺公司的轉型升級指明了方向,是構建“實體創投”投資環境的建設性探索。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副研究員馮立果對記者表示,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的核心團隊持股,主要包括兩個內容,一是國有創投企業中,高管等核心團隊可以參股、持股;二是國有創投企業設立的若干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中,核心團隊也可以參股、持股。這是一項最為關鍵的改革進展,能夠把國有創投基金(企業)和核心團隊的利益捆綁在一起,發揮核心團隊的作用。但從目前情況來看,仍有三方面難題困擾著國有創投企業的發展:一是核心團隊的激勵機制和收益風險;二是國有創投企業一旦投資失敗,是否會背上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三是國有企業投資責任追究問題。
(杜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