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面清單的外資管理模式正式從自貿試驗區試點推向了全國。商務部8日發布《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了“全國版負面清單”的范圍,即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范圍按《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以下簡稱《目錄》)中限制類和禁止類,以及鼓勵類中有股權要求、高管要求的有關規定執行。這也就意味著,今后,除了上述范圍之外,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設立和變更將正式步入事后備案時代。
按照《辦法》,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備案,既可以在營業執照簽發前,也可以在營業執照簽發后30日內;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可在變更事項發生后30日內辦理,且設立和變更均是通過備案系統在線填報和提交備案申報材料,辦理備案手續。備案機構僅對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提交的備案信息和相關文件形式上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核對,對申報事項是否屬于備案范圍進行甄別。屬于備案范圍的,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
此外,按照《辦法》,在“負面清單”以內的范圍,不論金額大小或投資方式(新設、并購)均將繼續實行審批管理;外資企業并購境內非外資企業的,仍要按照此前的規定,不適用備案管理。記者 孫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