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0月24日訊 記者劉子陽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法近日發布《關于依法審理和執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為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障。通知是最高法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對于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共8條,全面規范了涉民間投資民事商事案件審理和執行的理念和原則,側重于涉民間投資民事商事審判工作的規范,進一步提升各級人民法院為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能力和水平。通知要求,堅持保護產權、契約自由、平等保護、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誠實守信、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相統一六大原則,依法化解民間投資中的各類矛盾,服務“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
通知要求,堅持各類市場主體的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為各種所有制經濟提供平等司法保障;準確認定合同的效力,正確劃分當事人的合同責任,保護各類投資主體的合法權益;準確界定產權關系,明確和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項合法權利;加大對各種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懲治力度,依法制裁各種形式的不正當行為,依法制止占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者濫用壟斷地位。
為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通知規定,依法支持民營企業多渠道融資,正確認定新型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保護民間金融創新,依法打擊非法集資犯罪;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盡量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可能造成的不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