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6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報喜不報憂現象仍存
“自曝家丑”的企業不到一半
本報訊 (記者杜鑫)不到一半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披露負面信息,報喜不報憂現象仍然存在。這是近日在京發布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2016)》的主要發現之一。
據悉,截至2016年11月,共收集到1710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評級專家委員會選擇其中1183份報告為評級對象,得出上述研究成果。
從數量上看,2016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與2015年基本持平,增速有所放緩。不過,10年來,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數量持續增長,相比2006年的32份,增長了53倍。
從企業性質看,2016年國有企業發布682份報告,占報告總數的57.6%。從上市情況看,發布報告的企業中共有851家為上市公司,占報告總數的71.9%,上市公司構成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布的主力軍。
繼2008年發布《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之后,2016年7月國資委發布了《關于國有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國有企業加強社會責任溝通。報告認為,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數量將穩步上升,國有企業有望成為新的增長點。
以中肯、客觀的原則披露企業在報告期內的正面和負面信息,對增強報告的可信度有重要作用。然而,2016年,僅575份報告披露了負面數據,占比不到一半。此外,僅54家企業在對負面數據進行披露的同時,對報告期內企業發生的一些負面事件的原因、經過、處理及預防措施進行了較為詳細的闡述。這些負面事件主要涉及安全生產事故、問題產品召回、客戶投訴等議題。
值得一提的是,高耗能企業的報告披露碳排放核查、碳數據審驗、碳減排目標等“碳”信息的不到總數的6.5%。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立和碳政策落地實施在即,我國相關企業在“碳”制度建設和“碳”信息披露方面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