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3日電 針對有媒體報道稱,中國在本月初下令退回從朝鮮進口的煤炭,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黃頌平今日回應稱,中國海關嚴格按照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有關對朝鮮禁運措施。一季度我國自朝鮮進口煤炭267.8萬噸,比去年同期減少了51.6%,全部為2月18日以前進口。
國新辦于13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請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黃頌平介紹2017年第一季度進出口情況,并答記者問。
有記者問:想問一下有關中國在第一個季度對朝鮮煤炭進口的情況,因為在您的介紹里面好像沒有提到,想請您介紹一下。這樣的進口情況是否較去年同期相比是不是有所變動?另外,有媒體報道說,中國在本月初下令退回從朝鮮進口的煤炭,能否證實這個情況?中國如何確保禁止朝鮮進口煤炭的禁令能夠切實落實?
黃頌平回應稱,為執行聯合國安理會對朝鮮制裁的第2321號決議,2017年2月18日,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發布了《關于2017年12月31日前暫停進口朝鮮原產煤炭的公告》,自2月19日起實施年度暫停自朝鮮進口煤炭措施。自公告實施之日起,中國海關對所有朝鮮原產煤炭均未予辦理進口手續。中國海關嚴格按照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有關對朝鮮禁運措施。
黃頌平介紹說,一季度從朝鮮進口煤炭的情況是這樣的,一季度我國自朝鮮進口煤炭267.8萬噸,比去年同期減少了51.6%,全部為2月18日以前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