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2日電(記者 劉紅霞)為加強城鎮燃氣配送環節價格監管,促進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22日發布《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指導意見》,由此構建起該領域全環節價格監管體系。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2016年出臺《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建立起中游管道運輸價格監管規則,但對下游城鎮燃氣配送環節價格監管相對滯后。“指導意見出臺后,天然氣產業鏈從跨省長輸管道到省內短途運輸管道、再到城市配氣管網等各個壟斷環節均構建起較為完善的價格監管制度框架,必將對天然氣市場產生深遠的影響。”
該負責人說,指導意見主要有三個亮點:一是建立成本約束機制,二是建立激勵機制,三是推進企業信息公開。
以成本約束機制為例,指導意見對直接影響配氣價格的部分核心指標參數,如供銷差率、折舊年限、最低配送氣量等規定了上限標準或作出限制性規定,這將促進企業加強成本管理,提高行業效率。
在激勵機制方面,指導意見鼓勵各地科學確定標桿成本,對燃氣企業通過自身努力使實際成本低于標桿成本的部分,建立燃氣企業與用戶利益共享機制。北京思亞能源咨詢公司總裁李遙認為,標桿成本的提法具有相當積極的意義,將鼓勵燃氣企業降本增效。
與此同時,指導意見提出,核定配氣價格時投資收益率原則上不超過7%。該負責人表示,確定收益率上限,考慮了投資收益與風險正相關的關系,但并不意味著各地都按照7%執行,而應根據當地天然氣市場發育程度、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確定收益率。
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劉毅軍認為,指導意見一方面強調了規范,同時又考慮到各地情況的多樣性,將促進整個產業鏈持續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