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日電 題:個人征信牌照遲遲未落地,行業何去何從?
新華社記者王曉潔
征信體系是現代金融業的基石。然而,在互聯網金融火熱發展之時,個人征信牌照卻遲遲未能落地,至今無一家機構獲得央行批準。業內人士認為,征信市場從業機構確實存在規范經營不夠的問題,行業仍需深度調整。
2015年1月,央行印發《關于做好個人征信業務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騰訊征信、中誠信、考拉征信等8家機構做好個人征信業務的準備工作,準備時間為6個月。可如今,2年多過去了,個人征信牌照的“靴子”仍未落地。
不可否認的是,當前的征信行業確實存在種種問題。大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姚余棟在近日由新華網主辦的“國家金融科技高峰論壇”上表示,征信行業存在無序競爭的問題,包括標準不統一、信息過度采集、信息泄露倒賣等,從業機構規范經營不足。
那么,在監管部門牌照發放擱置的情況下,征信行業何去何從?
“我們早已遞交材料申請牌照,但是還沒有獲得批準。非常期待征信行業可以被有效監管,沒牌照的情況下,開展業務不易獲得信任。”北京安融惠眾征信有限公司總經理常勝告訴記者。
常勝坦言,目前征信的監管仍不完善,行業魚龍混雜,正規軍生存下來并不容易。
雖然遲遲未發牌照,但央行多位官員在公開場合都曾呼吁過個人征信機構的合規化。
央行副行長陳雨露在今年4月曾經公開表示,個人征信行業應該遵守三個原則:一是第三方征信獨立性原則,征信機構在公司治理結構和業務開展上,應確保獨立,防止利益沖突。二是征信活動公正性原則,應充分體現社會的公平和正義。三是個人信息隱私權益保護原則,防止個人信息被過度采集、不當加工和非法使用。
對于未來個人征信機構的發展路徑,姚余棟認為,由行業組織牽頭共同發起成立個人征信機構,應當鼓勵和支持。
“由于缺乏有效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之間‘信息孤島’問題突出,不利于提升行業風險管理水平。由具有行業公信力和獨立性的行業組織牽頭相關從業機構共同發起成立個人征信機構,有助于建立健全信用基礎設施。”姚余棟說。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伍旭川表示,基于金融大數據的商業化,應堅持目的正當、技術正當、數據共享。如今大數據商業化的問題很多,用戶個體的權益被嚴重忽略,知情權不徹底、同意權很被動;數據市場也呈現了寡頭壟斷的趨勢,表現為數據收集不開放、行業話語權壟斷。
值得肯定的是,目前我國正在不斷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今年6月1日起施行,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有關法律適用問題做出規定。
伍旭川建議,要完善包括征信在內的金融數據市場,就要形成大數據法律和監管體系,加強對數據處理的使用和規范,同時創新監管方式和提升監管能力,加強相關領域的人才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