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8月17日北京訊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公布的兩項新羽絨羽毛標準,即GB/T17685-2016《羽絨羽毛》、GB/T10288-2016《羽絨羽毛檢驗方法》已于2017年7月1日起實行,自標準實施一個月以來,檢驗檢疫部門多次接到企業電話,共同商討生產與貿易上帶來的新問題。由于此次新頒布的國家羽絨羽毛標準在內容上有許多新的變化,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進出口企業:全面了解標準變化的實質內容,提前準備,充分應對,避免由此帶來的生產風險與貿易風險。
2016版新羽絨羽毛國家標準的多個項目與2003版本的標準存在較大差異,如成分分析、蓬松度、種類鑒定、濁度等項目,在判定要求上加嚴了許多。如果還是按原來的思路來生產貿易,很容易出現不合格,價格成本也應進行重新測算,以免帶來經濟上的損失。
新版羽絨羽毛國家標準需要關注以下的主要內容:
一、羽絨羽毛產品標準(GB/T 17685-2016)
1、以“絨子含量”取代過去的“含絨量”,名義上的“90絨”僅指絨子含量,整體提高了貨物的品質。
2、對“羽絨”和“羽毛”進行重新定義:絨子含量≥50%的為“羽絨”,<50%的為“羽毛”。以前在30%以上都可以稱為“羽絨”,目前的定義與羽絨服填充料的要求是一致,便于今后標準的統一。
3、調整絨子含量允許偏差值,如絨子含量≥50%時,允許偏差為≤-3%。寢具的要求為允許偏差為≤-5%。相差2%就是考慮到羽絨填充物特有的隨機性與損耗。
4、絨絲和羽絲總量由≤20%縮減為10%,這對貨物原料的新鮮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意摻入羽絲和絨絲的現象將會得到有效的遏制。
5、耗氧量由≤10mg/100g調整至5.6mg/100g,只要是正常清洗的羽毛絨,這一點基本都能達到。
6、水分含量和異色毛絨不再作為必檢項目,可根據供求雙方需求而定。。白、灰色羽絨在使用性能上沒有差異,但可能會影響制品的外觀效果。羽絨具有良好的吸濕性能,同樣的羽絨在不同濕度條件下重量會差異10%以上,因此水分含量的結果受外界環境影響大。特別提醒買賣雙方需要在合同中自行約定這兩個指標,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二、羽絨羽毛方法標準(GB/T 10288-2016)
1、鵝、鴨毛絨種類鑒定中增加了不可區分毛、絨的二次歸類規定,將“不可區分毛絨”按已鑒別的鵝鴨比例分攤。在成分分析完成時,同時加權計算毛絨比例。由于目前鵝飼養周期的變化,增加了不可區分絨的比例,因此各生產企業應更加科學合理的配比原料,確保最后計算歸類的鵝絨比例≥85%。
2、蓬松度檢驗的試樣前處理方法改為蒸汽還原法,蓬松度測試采用國際羽絨羽毛局IDFB檢驗規則規定的蓬松度檢驗儀,并增加了倒料筒作為羽絨放落裝置。盡管2016的新國標蓬松度儀已完全采用了IDFB蓬松度儀,但由于采用放落裝置代替了IDFB方法的吹風和攪拌,加上還原箱網篩密一些,造成GB/T10288-2016的蓬松度值比IDFB蓬松度值要低一些,和日標和韓標可比性更好一些。因此這些變化帶來蓬松度的要求比原來2003版的要求提高了很多。要取得良好的蓬松度,絨絲羽絨含量低、絨子的支撐力必須好這是基礎。
3、濁度的檢驗分為方法A(目測法)和方法B(專用濁度檢驗儀法),并規定了各自的試驗方法及結果計算。濁度是衡量羽毛絨水洗質量的一個直觀性指標,目前各種檢驗方法一般采用測定樣品水洗液的混濁度的方法來得出羽毛絨的濁度。此指標的大小由羽絨中的有機或無機的不溶性或半溶性微粒的數量所決定。因此使用儀器代替人眼目測具有一定的科學性,但在使用過程中需要不斷完善,建立回歸方程時,盡可能多選擇一些高頻出現的數據。
此次新國家羽絨羽毛標準的實施應該說是中國羽絨行業標準工作中的里程碑,將為統一中國羽絨標準(包括羽絨服、羽絨寢具在內的羽絨制品)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與國際標準的接軌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對推動中國羽絨制品市場的發展,從羽絨生產大國向強國進軍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在實施過程出現任何技術問題可以和業內專家反饋,他們將給予企業直接的技術指導與建議。江蘇無錫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專家作為標準的主要起草人全程參與了新標準的申報、審定和發布。
近年來,江蘇無錫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緊抓實驗室能力建設,力爭為國內外進出口企業在保證產品質量方面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和保障,更有效提升了各羽毛絨生產加工企業及檢測實驗室應對新技術的能力。(作者系鄧瑾 江蘇無錫出入境檢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