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國家發改委官網10月31日消息,國家發改委、公安部、質檢總局等8部門聯合發布公告稱,為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國務院第90次常務會議有關要求和部署,加快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改善空氣質量,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嚴格按時供油
2017年1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同時停止國內銷售硫含量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按照《關于做好“2+26”城市提前供應國六標準油品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能源〔2017〕965號)有關要求執行。
二、保障油品質量
成品油生產、流通、銷售企業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強化油品質量管理和控制,保障清潔油品市場供應。
三、規范油品標示
加油站(點)按照相關法規和標準要求,明確標注所售柴油產品名稱、牌號和等級,明確區分車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如:0號車用柴油(V)、0號普通柴油等),以便于消費者選擇、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
四、加強有效監管
普通柴油適用于拖拉機、內燃機車、工程機械、內河船舶和發電機組等壓燃式發動機。禁止向汽車和摩托車銷售普通柴油及其他非機動車用燃料。國家和地方有關職能部門加強成品油質量監督檢查,加大對重點煉廠、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加油站(點)的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非法生產、銷售油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成品油質量升級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