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世行發布FSAP報告:中國證券期貨監管制度符合國際標準要求
中新社北京12月7日電 (夏賓)7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公布中國“金融部門評估規劃”(FSAP)更新評估核心成果報告,充分認可了中國證券期貨監管制度總體符合國際標準的要求。
上述成果報告包括《中國金融體系穩定評估報告》、《中國金融部門評估報告》和《關于中國遵守<證券監管目標與原則>詳細評估報告》等。
報告客觀反映了中國證券期貨市場的發展現狀,充分認可中國的證券期貨監管制度總體符合國際標準的要求,積極評價了中國證監會自首次FSAP評估以來防控風險、加強監管、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取得的成效,并特別指出中國在投資者保護和市場風險監測方面的先進做法值得其他市場借鑒。
報告認為,中國證監會基于中國證券市場中小投資者眾多的實際情況,采取了諸多具有獨創性的措施,設立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開展支持訴訟和持股行權工作,建立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強化經營機構的適當性義務并統一監管要求,投資者保護工作成效顯著。
此外,中國證監會對客戶賬戶實施“看穿式”管理,設立資本市場運行統計監測中心,建設監管信息集中統一共享的中央監管信息平臺,啟用證券期貨市場“一碼通”,對系統性風險的識別和監測水平明顯提高。
報告提出的充實監管資源、加強監管協調與信息共享、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強化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執法權限、加大對會計師事務所等資本市場守門人的現場檢查力度、考慮成立專門審計監管機構、發揮期貨市場的風險管理功能、對私募基金實施分類監管等行動建議和行動計劃,符合中國證監會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工作方向,對進一步完善中國資本市場法治和監管體系具有重要的價值。
FSAP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于1999年聯合推出的項目,主要目的是評估成員經濟體的金融體系發展程度和穩健性、監管框架質量以及應對金融危機的能力。
2009至2011年,中國接受了首次FSAP評估。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系統重要性經濟體每五年開展一次更新評估的要求,2015年10月起,中國接受了FSAP更新評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