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1月18日電 題:無有效成分的假抗癌藥為何能暢達30省份?——深圳一起特大生產、銷售假藥案追蹤
新華社記者周科
從海外代購轉向非法生產、銷售,涉案人員在長達一年半時間里,通過醫生牽線搭橋,向全國30個省份銷售抗癌藥物數十種,涉案金額超千萬元。經權威機構鑒定,這些抗癌藥均系假藥,有的根本不含有效成分。
記者追蹤調查這起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審結的特大生產、銷售假藥案發現,其背后暴露出我國藥品監管領域存在的缺陷,相關部門亟須從采購源頭到銷售終端整個流程加強監管。
一盒藥最高獲利上萬元 有的藥不含有效成分
2016年3月接到投訴后,深圳警方分別在某快遞營業點、涉案人員家里及倉庫繳獲大量未銷售的假藥和犯罪用工具,陳忠華、梁德毅、彭晶晶、紀維維等8名犯罪嫌疑人落網。
據辦案人員介紹,該犯罪團伙主要負責人紀維維分別在香港和內地注冊公司,先是從海外供應商購買抗癌藥物。后來看到治療腫瘤方面的靶向藥市場比較好,遂組織人員自制膠囊盜用國內外知名抗癌藥品牌出售。
“藥粉是從香港帶過來的,我不知道其成分是什么,陳忠華說是治療肺病的。還有治療白血病方面的藥,標注全是外文,看不懂,用白色塑料盒發貨。”梁德毅說,藥都是他們自己動手罐裝,工藝也很簡單,整個過程沒有冷藏措施。
據辦案人員介紹,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間,涉案人員銷售的假抗癌藥品30余種。
這些假藥的銷售價基本是進貨價的兩倍以上,一盒最高可獲利1萬元。如“格列衛”的進貨價是500元/盒,銷售價是1500元左右;“美羅華”進價7500元/盒,售價達15000-17500元。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和深圳市市場稽查局的檢驗鑒定,涉案的抗癌藥抗腫瘤藥,有的不含有效成分,有的屬于未經批準。這些藥物不僅對癌癥患者無益,還會貽誤病情。有受害人反映,服用后出現頭暈、嘔吐、四肢乏力等不良反應。
醫生牽線搭橋 快遞暢通無阻
記者調查發現,涉案人員主要以分成的方式讓醫生牽線搭橋將藥品推薦給癌癥患者及其家屬,然后通過快遞派送。
“我們去了很多地方,三甲醫院基本上都去過了。每個醫院我們都會去醫生辦公室和病房這兩個地方,選擇的科室是腫瘤科和血液科。”梁德毅說,他們推銷時帶著一份列有70多種藥品的報價單,全部都是腫瘤和血液疾病的藥品,很多藥在國內根本沒有見過。
紀維維說,賣藥主要通過網絡銷售快遞寄送。“網上銷售除西藏以外其他各省份都有客戶。幫我介紹業務的醫生一般是按照藥品銷售額的10%分成,通過他們提供的賬號轉賬過去,北京、上海、湖南等地醫院比較多。”
“公司日均發貨量30單左右,由快遞配送銷往全國各地,基本是流入醫院、診所和個人手上。”負責客服的涉案人員彭晶晶說,他們主要是通過電話、微信、短信、QQ的方式聯系客戶或供貨。
代購“野蠻生長” 監管亟須“亮劍”
法院經審理查明,此案查扣未銷售的藥品金額合計4332159元人民幣,已銷售的藥品金額合計5931593元人民幣。目前,涉案8名被告人已被法院以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3至13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至1500萬元不等。其中紀維維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500萬元。
我國藥品管理法嚴格規定,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須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進口須經審查確認符合質量標準、安全有效的方可批準進口,并發給進口藥品注冊證書。廣東融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勝柱指出,此案中,犯罪團伙在沒有相關證件的情況下私自購買或生產抗癌藥,雖然受到法律嚴懲,但暴露出我國藥品行業的監管漏洞。
“當前抗癌藥物大都是外資壟斷的專利藥,由于成本高、受眾小,醫院進口此類藥物占比嚴格控制,而藥店也不會大量庫存,從而導致海外代購迅猛發展,越來越多的商家加入藥品代購行列。”深圳市人民醫院腫瘤內科醫生李煒澔說,在海外代購“野蠻生長”的同時,網絡和快遞因其特有的便捷、隱蔽特征,成為銷售假藥的主陣地。
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首席放射物理專家胡逸民表示,海外代購藥品的行為游走在法律監管的灰色地帶,直接從境外購買沒有經過國內相關機構正規檢驗的藥品,屬于典型的“三無產品”,在我國是禁止銷售的。這種通過專業醫務人員推薦、根據購買者描述癥狀、依靠非職業醫生來幫患者下單買藥的方式,給患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威脅。
胡逸民認為,對于海外代購藥品行為,執法部門要加強源頭上的審核及監管,并對涉藥執證單位加大排查力度;另外,要創新監管手段和方法,依托高科技加強對網絡聊天軟件、實時通信工具、物流快遞、銀行賬戶等銷售渠道的篩選和過濾,消除工商、公安機關等部門的執法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