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9日電 題:年降電費700億元 “新電改”企業得“紅利”
新華社記者 姜琳、安蓓
“小電費”,背后連著企業“大成本”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問題”。
2017年,我國加快“管住中間、放開兩頭”,多措并舉降低工商企業用電價格。僅國家電網公司一家,全年就降低企業電費支出超過700億元,改革紅利有效釋放。
徐州羅特艾德回轉支承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產回轉支承和工業鋼球的“用電大戶”。2017年,公司首次通過國網徐州供電公司的交易平臺進行“直購電”,全年超六成電量來自發電廠“面對面”談價購買,平均一度電較過去下降了2分錢左右。
“別小看這2分錢,給我們帶來了大效益。”該公司用電管理負責人劉玉介紹,僅此一項就節省企業電費支出近64萬元。去年國家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又核減了輸配電成本,還能再給企業省22萬元。
我國銷售電價長期以來實行“企業補居民、城市補農村”的交叉補貼制度,因此工商用戶普遍反映“電價較高、負擔較重”。從電價構成看,除了發電企業的“出廠電價”和電網收取的“輸配電價”外,還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費等。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數據顯示,為降低企業用能成本,2017年,我國取消了向用戶征收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353億元。同時大力推進輸配電成本監審,完成32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核減電網成本14.5%。改革后,輸配電價比現行購銷價差,平均每度電減少將近1分錢。
“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重點是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電力市場體系,對此國家電網責無旁貸。”國家電網公司專職新聞發言人王延芳說,“在給企業讓利、實現全社會資源優化配置的同時,也激勵我們進一步優化投資、提高自身效率和管理水平。”
對企業來說,這意味著在繳納固定的“過網費”后,可以自由選擇電廠并直接買電。
“越來越多執行‘政府定價’的計劃交易,轉向了雙方‘協商定價’的市場化交易。多買多賣的市場競爭格局已初步形成。”王延芳說。
截至目前,國家電網經營范圍內已成立27家省級電力交易中心,兩級交易平臺實現定期開市,交易品種持續創新。2017年,實現市場交易電量1.2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9.6%,占售電總量比例高達31.2%。
2018年,“新電改”的紅利仍將繼續釋放。
自2017年12月起,臨時用電的電力用戶不再繳納臨時接電費。
本月初,發改委公開發布《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和《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為縱深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建立規則明晰、水平合理、監管有力、科學透明的輸配電價體系,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新電改”中的增量配電改革試點也在快速推進。國家電網經營范圍內已批復試點項目150個,覆蓋109個地市。第一批試點項目中,公司已與相關方簽訂合作協議的項目37個,引入民營資本36家。
近日,第二批增量配電改革試點項目已經公布,第三批試點即將啟動。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力爭2018年上半年實現試點項目地級以上城市全覆蓋。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從“改革”和“降費”兩方面推動電價下調、為企業“緩壓減負”,將是2018年以及未來幾年始終不變的基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