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質檢總局官網1月19日消息,2018年1月18日,泰國畜牧發展部(DLD)發布G/SPS/N/THA/243通報, DLD正在根據“動物流行病法案 B.E. 2558 (2015)”,發布修訂后的動物及動物產品進口準入程序草案,主要內容如下:1.出口國主管當局(國家獸醫局)應向DLD總干事發出有關進口動物和動物產品市場準入的正式函。2.委員會將考慮動物和動物產品進入市場的要求。3.在委員會審議后,DLD將發出問卷調查,以評估出口國的動物健康和公共衛生控制以及獸醫服務。4.出口國家獸醫局應填寫調查問卷并交回DLD,由食品安全和動物及動物產品風險評估科學委員會進一步審議。5.現場檢查任務將在出口國主管部門完成現場問卷調查后進行。6.現場考察后,DLD審核小組將提交給委員會進行評估。7.如果評估結果符合要求,DLD將把動物健康要求發送給出口國的主管部門。8.出口國主管機關應根據進口要求發送衛生證書草案,由DLD批準。9.最后,DLD將公布的經批準的機構名單和符合條件的獸醫衛生證書發給公眾,并發送給出口國家獸醫局。
該通報草案征求意見截至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