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記者從浙江省世界濕地日活動上獲悉,我省確立到2020年,全省濕地面積不低于1500萬畝(不包括水稻田)、自然濕地面積不低于1200萬畝,建設100個濕地公園或城市濕地公園,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0%以上的目標。同時,到2020年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要提高到80%以上,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5%(海島自然岸線不低于78%),水鳥種類在180種以上。
要實現這些目標,涉及完善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實行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健全濕地用途監管機制,退化濕地修復制度等一系列全方位的工作。省林業廳濕地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浙江通過“千村示范、萬村整治”“五水共治”等工程為濕地保護修復工作打下良好基礎,接下來,河道清淤、河岸修復、水生植物配置等工作都要齊步跟進,在現有基礎上實現濕地自然修復、自然凈化,實現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浙江濕地保護力度不斷加強。記者從省林業廳了解到,截至2017年底,我省已有國際重要濕地1處,國家濕地公園12個,國家城市濕地公園4個,省級濕地公園37個,濕地及與濕地有關的自然保護區11個。(見習記者 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