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28日訊(通訊員徐平 費躍)記者從江蘇檢驗檢疫局獲悉,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和海關總署最新發布的進出境商品法定檢驗目錄,自2018年3月1日起,部分進出境商品目錄內的進口木制品及家具實施進口檢驗監管。
新規明確規定進口纖維板、強化木、木家具等由原來僅僅實施進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檢疫,調整為實施進口商品檢驗和進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檢疫,增加了檢驗項目。
檢驗內容具體包括:纖維板、強化木的甲醛釋放量,進口家具的甲醛釋放量、重金屬含量,兒童家具的結構安全、有害物質限量、阻燃性能、警示標識。
檢驗檢疫部門將在實施貨物風險和企業信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科學運用合格評定程序對報檢貨物進行檢驗檢疫合格評定。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抽批抽中的,按規定實施現場或實驗室檢驗。
江蘇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處陳培根處長介紹,近年來,中國進口家具市場需求不斷擴大,進口家具一般價位較高,質量問題備受關注。
“特別是兒童家具,消費者對其環保指標和安全性能有更高的要求。此次此類產品調入進口法定檢驗目錄,也主要是考慮進口兒童家具的質量安全問題,加強監管,更好地保障國內消費者的健康和權益。”陳培根處長介紹說。
陳培根提醒相關進口企業,新規下對適用國標的非兒童木家具,進口企業申請入境時,應同時向檢驗檢疫部門提供與報檢產品一致的主要原輔材料,送實驗室檢測。
進口兒童家具與普通家具的監管取樣存在區別,進口兒童家具要求更嚴,需企業現場提供檢測樣品送實驗室檢測。對發現質量安全問題的產品,檢驗檢疫機構將及時監督企業采取措施消除產品質量安全隱患,同時將跟蹤產品流向,對后續檢出不合格的產品及時實施追溯召回等處理措施。
據統計,2017年,蘇州檢驗檢疫局轄區內進口木制品和家具323批次、金額318萬美元,從24個國家和地區進口木制品和家具,美國、奧地利、德國、意大利是蘇州進口木制品和家具的主要來源。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進口企業,要早作準備,嚴格按照產品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與國外供應商簽訂合同;同時及時了解報檢流程和抽樣所需材料,發現問題后主動召回措施等,確保產品符合我國現行有效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