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債券有哪些品種?
答:債券一般可以分為利率債和信用債。
(1)利率債
利率債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為基礎或是以政府提供償債支持為基礎而發行的債券。由于有政府信用背書,正常情況下利率債的信用風險很小,影響其內在價值的因素主要是市場利率或資金的機會成本,故名“利率債”。在我國,狹義的利率債包括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國債由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以中央財政收入作為償債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決由政府投資的公共設施或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和彌補國家財政赤字,其特征是安全性高、流動性強、收益穩定、享受免稅待遇;地方政府債是指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以地方財政收入為本息償還資金來源,目前只有省級政府和計劃單列市可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市場機構一般認為,廣義的利率債除了國債、地方政府債,還可包括中央銀行發行的票據、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鐵路總公司等政府支持機構發行的債券。
利率債信用風險小,但不一定是對于信用違約絕對“免疫”,也有可能出現本息兌付延期乃至實質性違約的情況。例如,歐洲債務危機期間,希臘等國家的主權債務就曾出現過違約。
(2)信用債
信用債是指以企業的商業信用為基礎而發行的債券,除了利率,發行人的信用是影響該類債券的重要因素,故名“信用債”。我國債券市場上的信用債包括非金融企業發行的債券和商業性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非金融企業發行的信用債主要有三大類:一是銀行間交易商協會注冊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具體品種有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二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的企業債,具體品種有中小企業集合債、項目收益債和普通企業債等;三是證監會核準或證券自律組織備案的公司債,具體品種有普通公司債(包括可交換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等。其中普通公司債按照發行對象的范圍不同,又可細分為面向所有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司債(俗稱“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人數沒有上限的公司債(俗稱“小公募”),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數不超過200人的公司債(俗稱“私募公司債”)。金融類信用債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2. 什么是可交換公司債券,什么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兩者有何區別?
答:可交換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東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照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該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兩者都是債券,并且都可以換成 股票,兼具債性和股性,屬于股債結合型產品。
兩者不同之處在于:一是發行主體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二是所換股份的來源不同,前者是發行人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后者是發行人未來發行的新股。三是對標的公司總股本和盈利指標的影響不同,可轉換債券轉股會使發行人的總股本擴大,攤薄每股收益;可交換公司債券換股不會導致標的公司的總股本發生變化,也無攤薄收益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