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18日電 (記者 杜燕)北京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瘦身”,通過項目分類管理、“許可管理”變“信用管理”等組合拳,精簡審批流程,辦理時限由原來109個工作日壓縮到45個工作日以內。
這是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王瑋在18日舉行的“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的。他表示,此次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改革主要針對社會投資建設項目,是近年來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實現從被動受理審批到主動協調服務的轉變,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降低市場運行成本,提高運行效率。
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分三類實施管理
改革主要涉及哪些方面?他表示,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將分為內部改造、現狀改建和新建擴建三類,實施分類管理,審批環節和時限應減盡減。其中,內部改造項目最為簡化,可直接從施工許可開始辦理,從工程建設到投入使用的全部時間中政府工作時間只占21個工作日;現狀改建項目,可直接從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開始辦理,從工程建設到投入使用的全部時間中政府工作時間只占28個工作日;而新建擴建項目,須從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開始辦理,時間由原來的109個工作日減少到29-44個工作日。
此次改革還精簡審批前置要件,為建設單位辦事“減負”。他指出,各類審批的前置條件和申報材料按照依法、規范、必要的原則,能減則減,不再設置“兜底條款”。對于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可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不再強制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招投標,節省了建設單位的費用和建設周期。取消建設單位辦理資金保函或資金到位證明,提高了建設資金周轉效率。相關部門核發的審批文件由辦理部門向其他行政機關推送,實現信息共享,不再要求建設單位反復提交。
贈送建設單位兩個“大禮包”
政府各部門主動統籌協調,贈送建設單位兩個“大禮包”。其一是規劃國土部門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同步為建設單位出具土地預審意見、規劃條件、設計方案審查意見(含城市設計要求)、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五個規劃用地批準文件。也就是說原來需要在市規劃國土委申請六次的六個辦理事項,現在申請一次即可。其二是規劃國土部門主動協調各市政公用集團,把原來分散在各市政公用集團的水、電、氣、熱及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接入服務項目集中到政府政務服務大廳,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務,建設單位可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后同步申請辦理。
王瑋表示,此次改革也轉變政府管理方式,推行建設單位承諾制和全過程監管相結合,由“許可管理”向“信用管理”轉變、由“從嚴審批”向“全過程監管”轉變。此外,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從施工圖審查和辦理施工許可證入手,逐步擴大網上審批的覆蓋率,大力推進建設項目行政審批電子化。同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市政公用服務企業制定并在線公布各類事項的受理、辦理標準和規范,確保各類規劃、標準、規范的公開、透明、統一。
王瑋強調,此次改革將為建設單位辦事更便捷、節約,同時,通過政府職能部門對建設項目實施從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至竣工驗收的全過程監管,不僅改變了政府重審批輕監管、重被動受理輕主動服務的形象,而且形成了從審批、建設、監管、整改的閉合回路,有效遏制建設過程中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實現建設項目質量控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