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4月27日電 題:社保福利無人管 抽成罰款不手軟——部分“網約工”權益保護令人憂
新華社記者何欣榮、周蕊、王默玲
網約車司機、外賣送餐員、保潔阿姨……今天,你我的生活都離不開互聯網平臺提供的服務。不過,作為一種新的就業形態,這些業界俗稱的“網約工”,在工作中卻面臨著勞動合同不簽、社會保險不繳、勞動保障不到位等“三不”現象,影響著行業健康發展和優質服務的提供。
增長迅猛 涉及就業人口上千萬
40歲的穆秀芬阿姨,3年前到上海工作。通過58同城平臺,從事上門保潔服務。
“我們的工作都是平臺派單,每小時收費40元,交給平臺3元錢,每月結一次。”穆阿姨說,自己和平臺之間非直接的雇傭關系,而是一種“合作”關系。“公司不給我繳社保醫保,節假日也不發獎金補貼。但如果工作過程中受傷了,公司說可以報銷一定的醫藥費。”
美團外賣送餐員馮師傅的工作情況與穆阿姨類似。馮師傅人在上海工作,卻與浙江海寧一家名叫正東服務外包的公司簽約。不過,這家公司并不給馮師傅繳納“五險一金”。“剛開始干這一行,外賣平臺還有自己的直營團隊,后來都陸續轉到外包公司去了。”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滲透,包括網約車司機、外賣送餐員、保潔阿姨在內的“網約工”,如今已成為一個數量龐大的群體。如滴滴出行宣稱,從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為全國去產能行業的職工提供了393萬個工作機會。
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發布的報告顯示,目前我國共享經濟的服務提供者人數約為7000萬人。
身份模糊 權益保護面臨“三不”現象
從傳統的“公司+員工”到如今的“平臺+個人”,“互聯網+”新業態的蓬勃發展,帶來了很多新的就業機會。但隨之而來的一個問題是,這些線下服務的提供者,和平臺之間到底是什么關系?身份的模糊,為勞動權益保護帶來了挑戰。
——有相當數量的勞動者并未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記者采訪了解到,“網約工”與公司之間簽的合同可謂五花八門,有的叫中介協議,有的叫商務合作協議。
“平臺和個人到底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是實務界和理論界爭論的熱點。”上海捷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虞峰律師說,如果是勞動關系,除工資薪酬外,公司還要繳納“五險一金”,在責任事故、工傷事故的賠償方面也有嚴格界定。
——勞動關系較少建立,帶來社會保險繳納的缺失。記者查閱了一些招聘網站,發現在針對送餐員的招聘信息中,多數不提社保,提到保險的也是為員工辦理綜合意外險、第三方責任險等商業險種。
一些就業者自身繳納社保的意愿也不強。來自溫州的網約車司機劉虎說,準備在上海拼搏幾年后回老家結婚生子。“反正以后養老也不在上海,就沒有主動繳納養老保險。”
——勞動保障不到位,“以罰代管”現象普遍。一方面,平臺從“網約工”身上獲取了不菲的抽成。不少滴滴司機表示,在美團打車進入市場前,滴滴對司機的抽成比例是20%。“碰到拼車的單子,平臺抽得更多,有時能達到50%。”劉虎說。
另一方面,平臺為追求服務質量,會通過催單、扣款等方式對勞動者進行管理。送餐員馮師傅對平臺最不滿的就是各種罰款規定:服務超時,罰;客戶投訴,罰;工牌不端正,罰……“送一單外賣才賺8元錢,但超時罰款能達到100元到500元不等。”
“這種管理方式相當于把企業的經營風險轉嫁到勞動者身上。更有甚者,在服務過程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時,本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賠償責任也往往落到勞動者身上,而企業則得以置身事外。”來自上海市總工會的調研報告指出。
政策引導 鼓勵業態創新也要加強用工規范
“既沒有底薪,又沒有社保醫保,我感覺自己不會長久做下去。”在采訪中,多名“網約工”表示,對所從事職業的歸宿感和安全感比較弱。
業內人士表示,針對“互聯網+”新業態的發展,近年來政府一直實行“包容審慎”的監管。在鼓勵創新的同時,還應出臺相應的政策與保障制度,引導企業規范用工、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可以因群體施策,實行分類認定管理。”上海市總工會副主席姜海濤建議,對于依靠腦力勞動和特殊技能獲得較高收入、更愿意以自由職業身份存在的人群和行業,可以參照民事合作關系予以認定;而對于主要依靠體力勞動獲取報酬、職業風險較高、平等協商能力較弱的,政府應加強正面引導,杜絕企業借民事合作之名行規避勞動關系法律適用之實。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已開始探索在“網約工”集中的行業引入工會,保障勞動者權益。上海市總工會主席莫負春表示,上海正在探索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會“兩次覆蓋”,針對快遞物流員、網約送餐員、家政服務員等六大新型就業群體,以推行聯合工會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廣大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
此外,還有專家建議擴大商業保險的覆蓋面。“比如,對于容易產生交通事故、帶來社會‘負外部性’的行業如外賣送餐,可以由平臺出面與保險公司協商,為送餐員統一購買人身意外險、第三者責任險,以較低的保費實現較好的勞動保障。”虞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