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
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和申請材料清單的通知
發改投資〔2019〕2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家安全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環境保護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交通運輸廳(局、委)、水利(水務)廳(局)、衛生健康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震局、氣象局、煙草局、林業草原局、文物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
為嚴格執行并聯審批制度、規范投資審批行為,提高投資審批“一網通辦”水平,現將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在線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和申請材料清單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有關部門應按照《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清單(2018年版)》(附件1),統一修改相關辦事指南中涉及的投資項目審批管理事項名稱。審批管理事項有子項的,應在統一名稱的基礎上作進一步明確細化。
二、各級有關部門應按照《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申請材料清單(2018年版)》(附件2),進一步明確細化相關審批事項辦事指南。為防止審批工作中的自由裁量權,各級審批部門不得要求項目單位提供本通知之外的申請材料。地方法規有明確規定、確需項目單位另行提供的,由各省級投資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通過在線平臺公布,并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為確保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通過在線平臺辦理審批和歸集信息要統一使用本通知規定的事項名稱和申請材料名稱。各地方平臺要按照清單調整系統功能,從2019年3月15日起按照統一名稱開展審批事項辦理和信息歸集共享工作。
四、為切實減輕項目單位負擔,項目單位在線提交的申請材料和部門的批準文件,作為后續審批事項申請材料的,應通過在線平臺共享獲得,不得要求項目單位重復提交。
五、清單內的審批管理事項和申請材料由中央平臺按照統一規則進行編碼,編碼規則另行發布。
六、本通知中的審批管理事項和申請材料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投資審批制度改革中,事項有調整的將及時修訂和公布。
附件:1. 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清單(2018年版)
2. 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申請材料清單(2018年版)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安全部
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 利 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國地震局
中國氣象局
國家煙草局
國家林草局
中國民航局
國家文物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