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1日電 (記者 王恩博)近年來中國保險資金投資資金信托規模快速增長,其中存在的風險也受到關注。中國銀保監會1日發文明確,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托,應當在信托合同中明確約定權責義務,禁止將資金信托作為通道。
截至2018年底,中國保險機構投資資金信托規模已達1.27萬億元人民幣。為進一步加強保險機構投資集合資金信托業務管理,規范投資行為,防范資金運用風險,銀保監會于近日修訂并發布了《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托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新增了禁止將信托作為通道、強化信托公司主動管理責任、對底層資產進行穿透、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設置投資比例限制以及信用增級安排和免增信條件等要求。
《通知》還劃下多個投資禁區。例如,保險資金不得投資基礎資產屬于國家及監管部門明令禁止的行業或產業的資金信托,融資主體須承諾資金不用于國家及監管部門明令禁止的行業或產業。
銀保監會稱,擴大“保信”合作范圍,有利于為保險機構和信托公司營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明確保險資金去通道、去嵌套的監管導向,有利于限制不合理、不合規的投資業務開展。
同時,明確保險資金投資信托的信用增級安排不得由金融機構提供,有利于打破金融機構剛性兌付;明確基礎資產投資范圍,有利于進一步發揮信托公司在非標資產方面積累的行業優勢,引導保險資金更多流入實體經濟。
銀保監會表示,《通知》實行“新老劃斷”,有利于維持機構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確保制度平穩過渡。下一步,官方將強化對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托的業務監管,發揮保險資金長期穩健投資優勢,進一步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