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6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濮銀罰字〔2019〕1號)顯示,范縣德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
濮陽市中心支行對范縣德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行為,處以8.00萬元罰款;給予任該單位反洗錢領導小組組長,對反洗錢工作承擔管理責任的董事長蘇明處以50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行為處以8.00萬元罰款;給予任該單位反洗錢領導小組組長,對反洗錢工作承擔管理責任的董事長蘇明處以50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共計對范縣德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以16.00萬元罰款、給予該單位董事長蘇明共計處以1.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2017年年報顯示,范縣德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17日注冊登記,注冊資金5000萬元。截至2017年末,持股比例超5%的股東分別為:浙江德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00萬股,占總股本比例30%;德華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0萬股,占總股本比例10%;濮陽光輝汽車快修連鎖服務有限公司持有350萬股,占總股本比例7%;濮陽源泰高科技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300萬股,占總股本比例6%;范縣賓館有限公司持有300萬股,占總股本比例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