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8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網站近日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泰銀罰字〔2019〕第3號)顯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以下簡稱“建行泰安分行”,股票名稱“建設銀行”,601939.SH)違反《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依法作出對建行泰安分行罰款2萬元的決定。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建設銀行于2007年9月2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建行泰安分行成立于1989年10月18日,負責人為宋旭東。
《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機構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應當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不良信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