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9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近日公布的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濟銀罰字〔2019〕第15號、第16號、第17號)顯示,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青島銀行”,002948.SZ,3866.HK)存在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業務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對其處以警告,并處罰款150萬元;對2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這次是青島銀行今年年內收到的第三張罰單。青島銀行3張罰單合計遭罰250萬元,另有沒收違法所得3500元。
今年5月份,中國銀監會官網公布了青島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19〕13號),據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路支行存在貸款轉保證金開立銀行承兌匯票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青島銀保監局對其沒收違法所得3500元,并處罰款50萬元,罰沒金額合計50.35萬元。
當天,中國銀監會網站還公布了青島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19〕14號),據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資本市場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青島銀保監局罰款人民幣50萬元。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總部設在青島,法定代表人為郭少泉,目前在山東省內設有14家分行,計劃不斷增加營業網點至山東省所有主要城市。為山東省首家主板上市銀行、全國第二家“A+H”股上市城商行。 2015年12月3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碼:3866.HK)上市,2019年1月1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代碼:002948)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