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經貿合作迎來新機遇
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第二階段談判成果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于修訂〈自由貿易協定〉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日前正式生效。巴基斯坦總理顧問達烏德表示,擴大出口是巴基斯坦政府的主要經濟政策之一,自貿協定第二階段實施后,巴主要出口產品進入中國市場將更加便利。“自貿協定第二階段的生效實施將為加強與中國貿易合作提供新機遇。”
“‘升級版’自貿協定實施后,巴基斯坦對華出口有望實現大幅增長。”巴基斯坦開伯爾—普什圖省投資與貿易委員會首席執行官達烏德興奮地表示,中國是巴基斯坦最大貿易伙伴,自貿協定不僅為巴基斯坦農業、紡織業、輕工業等傳統特色產品提供了更大的出口機遇,同時也將激勵巴基斯坦中小企業發展壯大,進而助力巴基斯坦提高制造業水平。“《議定書》為我們的經貿發展帶來激勵,同時也將增強國外投資者對巴基斯坦的信心。”
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王志華對本報記者表示,《議定書》生效實施對兩國經貿關系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將推動兩國貿易平衡發展、深化雙邊經貿合作。兩國間關稅水平大幅降低,將促進雙方有競爭力的產品相互擴大出口,為兩國企業和人民帶來更多福利,更好發揮貿易投資聯動作用,促進兩國在投資、產業等領域合作,拓展兩國經貿合作的深度和廣度。
中巴自貿協定于2006年11月簽署,并于2007年7月生效實施。為進一步提高兩國間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中巴雙方于2011年3月啟動自貿協定第二階段談判,于2019年4月結束談判并簽署《議定書》。中國海關的數據顯示,中巴自貿協定的簽署和實施帶動了雙邊經貿關系快速發展,2018年中巴雙邊貿易額達190.8億美元,是2006年協定實施前的3.6倍。
(本報伊斯蘭堡12月3日電)
本報駐巴基斯坦記者 丁雪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