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0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網站昨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長壽銀罰〔2020〕1號)顯示,重慶墊江中銀富登村鎮銀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墊江中銀富登村鎮行”)存在違反征信管理規定的行為,中國人民銀行長壽中心支行根據《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人民銀行令〔2005〕第3號)第三十九條,對其責令改正并罰款人民幣1萬元。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重慶墊江中銀富登村鎮行成立于2015年12月21日,注冊資本7500萬人民幣,李季昀為法定代表人、董事兼總經理,第一大股東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601988.SH,03988.HK),持股比例60%。
《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人民銀行令〔2005〕第3號)第三十九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未準確、完整、及時報送個人信用信息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
(三)越權查詢個人信用數據庫的;
(四)將查詢結果用于本辦法規定之外的其他目的的;
(五)違反異議處理規定的;
(六)違反本辦法安全管理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