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28日電(記者潘清)上海證券交易所27日發布相關文件,對科創板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規則進行調整,進一步明確科創板定位把握標準。“暫未達標”但短期內能夠達標的,也可先行提出申請。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提出科創屬性具體的評價指標體系,明確具有科創屬性企業的內涵和外延,同時規定支持和鼓勵符合科創屬性評價標準的企業申報科創板。
為引導和規范發行人申報和保薦機構推薦工作,經證監會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27日正式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指引在總結科創板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暫行規定明確將著重基于科創屬性評價要求來把握發行人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同時進一步增強透明度。
暫行規定細化了科創板服務的行業范圍,充分體現了科創板服務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包容性;將科創屬性指標評價體系與科創板定位把握相對應;精簡優化科創板定位把握中有關自我評估、核查把關、審核問詢的程序和要求。
具體而言,科創板服務的行業范圍內的所有企業,如果同時符合指引規定的研發投入占比或絕對金額、發明專利數量和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或營業收入金額等3項常規指標,或者具備科技創新能力突出的5種例外情形之一,可直接認定其符合科創板定位。
科創屬性暫未達到科創屬性指標要求但短期內能夠達標的發行人,如經謹慎客觀評估認為自身符合科創板定位的,可以先行提出科創板發行上市申請,但交易所需要進行相對嚴格的評估、核查和審核。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規則有助于明確發行人申報科創板的心理預期,也有助于增強科創板定位把握的可操作性。對于“暫未達標”企業的申請安排,則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科創屬性短期內能夠達到評價指標要求的企業及時利用科創板做大做強預留了必要空間。
業界評價認為,科創板申報及推薦規則的調整,為堅守科創板定位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有助于進一步將符合科創屬性要求的科創企業集聚到科創板,更好發揮其促進資本和科技融合的示范和引領功能。
據悉,此次規則調整將實行“新老劃斷”。即暫行規定發布實施后,新申報企業的科創屬性評價和科創板定位把握等事項按照其相關規定執行。對于暫行規定發布前已申報企業的科創板定位把握等事項,仍按其申報時的相關規定和實踐要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