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改革
實現教師由“學校人”向“系統人”轉變
記者4月7日獲悉,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日前聯合印發《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在全省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優化師資均衡配置、提升人事管理效能,著力實現教師由“學校人”向“系統人”轉變。
“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實施范圍為各縣(市、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人數超過37萬,改革重點內容包括三個統籌、四個完善:
——統籌教師編制管理。機構編制部門根據管理權限,依據編制標準、生源變化及教學需要,核定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編制總量;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編制總量內,依據學校班級數、學生數和教學實際需求,統籌安排師資招聘、人才引進、教師交流、跨校競聘所需編制,分配所屬各學校使用編制數;嚴禁擠占、挪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嚴禁長期空編和有編不補、編外用人,嚴格限制和規范有關部門對中小學教師的抽調借用,重點整治各種形式“吃空餉”問題。
——統籌教師崗位管理。人社部門在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分學段確定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各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核定各級專業技術崗位總量;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辦學規模和教師結構,在人社部門核定的各級專業技術崗位總量內,統籌分配所屬學校各級專業技術崗位數,實行動態管理。
——統籌績效工資管理。人社、財政部門在核定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總量時,根據當地公務員工資待遇調整情況相應調整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完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學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制定內部考核分配辦法。
——完善教師按崗聘用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區域內教師聘用管理實施辦法,指導學校開展崗位聘用工作;各學校按照核定的崗位數量,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全面推行競聘上崗制度,依法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鼓勵各地探索建立校內競聘、片區競聘、跨片區競聘等多種形式的競爭上崗和統籌調劑相結合的教師資源配置模式,建立競爭擇優、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
——完善教師退出機制。對校內競聘、跨片區(跨校)競聘后仍未上崗的教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進行統籌調劑安排工作崗位或安排待崗培訓;待崗培訓期不超過12個月,待崗培訓期內只發放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教師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學校可按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完善交流輪崗激勵約束機制。加強交流輪崗的統籌規劃,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在同一所學校任職、任教達10學年及以上)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3至5年規劃和學年度計劃,有計劃地組織交流輪崗。
——完善教職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學校制定的教職工競聘方案、考核辦法等人事管理制度,經教職工大會或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不斷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依法落實中小學教師工資待遇,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據省教育廳師資處處長程裕秋介紹,今年將在各設區市選擇1至2個縣(市、區)開展為期1年的改革試點,2021年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力爭到2022年在全省全面推行,并將各縣(市、區)公辦普通高中教師同步納入管理改革范圍。(記者 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