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賈珺)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進一步優化首都營商環境,推進企業等市場主體誠信體系建設,提高法律文書送達效率,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企業等市場主體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承諾確認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簡稱《實施意見》),并于4月10日起開始實施。
根據《實施意見》的規定,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設立、變更、備案等登記業務時,其登記的住所為依法以默示方式承諾確認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企業等市場主體可以在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專欄中另行填報其他地址,作為承諾確認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的,人民法院優先向其自行填報的地址進行送達。
企業等市場主體應當確保所確認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真實、準確,送達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進行變更登記。企業等市場主體參加訴訟后還可以通過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向人民法院確認涉訴具體案件中本單位的送達地址信息。
企業等市場主體就承諾確認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接收送達法律文書的效力,通過相關程序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審查處理。
“企業等市場主體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承諾確認工作是北京法院、市市場監管局貫徹落實最高法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首都營商環境工作要求而推出的又一項重要舉措之一,有助于提升審判執行工作質效,有助于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北京市高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今后,北京市高院將與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加強合作,定期溝通會商,深入總結分析,推動該項制度落地見效,助力首都營商環境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