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4月11日電(記者王暉)記者從天津市人社局了解到,天津市發展改革委日前會同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對居住證積分指標和分值進行了調整,積分落戶人群規模有望擴大。
按照“增加規模、調整結構、有利發展”的總體思路,天津將積分申報指導分值由140分降為110分,積分指標由原來15項減為11項,取消了“納稅”和“知識產權”指標,合并了“住房”“落戶區域”“居住簽注”指標內容。
天津確保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將“社會保險”指標分值由原來每年最高積12分增加到22分,繳費滿36個月的,由原來每年最高積18分增加到28分。夫妻雙方均在天津就業,由原來積10分增加到20分。
新設立了“居住”指標,增加了“租房居住”指標內容,將“購房居住”指標內容一次性積分調整為按購房年限和區域積分,租房居住可以按年確定積分。“住房公積金”指標分值由原來每年積2分增加到3分,繳存滿60個月的,每年積4分。
天津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天津此次還開發并啟用了新版居住證積分聯辦系統。新系統改變了傳統申報受理模式,全天候網絡智能化服務平臺讓申請人足不出戶便可以輕松辦理積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