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吉林省市場監管廳經濟稽查總隊主動出擊、全力排查,成功查處一起銷售假冒3MKN90型防護口罩案件,涉案假冒偽劣口罩10500只,貨值金額達142880元。
據了解,疫情期間,吉林省市場監管廳經濟稽查總隊執法人員在排查口罩郵寄信息時發現,通過順豐速遞郵寄口罩的信息共有615條,其中1條信息顯示,寄件地址為山東省高密市,重量為420公斤,收件地址為長春市南關區樹勛街某醫院藥劑科,收件人為周某。執法人員撥打收件人電話號碼顯示歸屬地為四平市。發現可疑線索后,執法人員隨即趕赴周某工作醫院進行詢問。得知周某為該醫院藥劑科科長,曾在網上與一個叫符某某的人洽談過采購口罩事宜。對方自稱在四平市經營一家名為“福康醫療器械”的商店,準備推銷 3MKN90型帶呼吸閥安全防護口罩,并商定供貨價格為15元一只,計劃訂購2萬只。但由于符某某不能提供3M口罩的資質文件,也無法證明口罩產品的合法來源,周某并未向其支付貨款。
執法人員進一步調查發現,除了符某某,還有一個四平市張某某的電話號碼近期有多條寄出口罩的信息,發貨地點均是山東省高密市,涉嫌銷售假冒偽劣口罩。
執法人員分析后判定,從性質及貨值額度等情況看,當事人涉嫌構成犯罪,必須盡快查清案情。于是,執法人員立即與省公安廳取得聯系,找到符某某、張某某后,依法對他們進行調查詢問。
經查,當事人符某某、張某某通過電話向新結識的山東平度劉某訂購10500只口罩,進貨價格為9.5元/只,至查獲時,對外銷售8800只,獲利55079元。
執法人員將查找到的502個尚未使用口罩進行隨機抽樣,將樣品分別郵寄至商標持有人公司進行檢驗鑒定。鑒定結果載明:“送檢產品外觀印刷及產品材質和性能與正品不符,被確認為屬侵犯‘3M’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鑒于該案違法事實涉及的金額,已經達到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等違法行為立案標準,涉嫌構成犯罪,吉林省市場監管廳已將該案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李玉子 連曉松 王宜路